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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2-29 10:30:47 阅读量:1303

日前,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高新区贤台乡原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冬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2年以来,王冬冬在贤台乡任职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烟酒、购物卡折合共计9000元,接受下属人员和私营企业主的宴请。王冬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王冬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唐县石门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队长张健、工作人员渠长伟、陈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2年12月,张健、渠长伟、陈帅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通过他人赠送的香烟和礼金折合共计3600元。张健、渠长伟、陈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张健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渠长伟、陈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执法一中队原中队长高永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3年,高永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通过转账或红包赠送的礼金共计18100元,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春节期间;违规组织参与培训人员聚餐,餐费2200元以会议场地租赁费名义虚报支付。2023年11月,高永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通报的3起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公款吃喝,均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为自己谋取利益,受到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特别是将正风肃纪各项要求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力度和韧性,持续发力,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祛除歪风邪气,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广大党员干部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坚决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从“一张卡”“一杯酒”等小事小节抓起,彻底严起,切实养成纪律自觉、守牢拒腐防变防线。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大力纠治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中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破除利用公权力影响违规办事、侵蚀公共利益谋取自身利益等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持续培树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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