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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7-10 17:35:16 阅读量:7319

         1、保定市体育局局长郭建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2014年7月21日至23日,郭建带队到张家口市参加华北五省区市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因身体原因其妻陪同前往。事后,其妻个人应负担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共计1207元由市体育局报销。2019年7月,郭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市体育局。

2、清苑区白团乡樊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臧会周、党支部委员樊顺果、原村务工作小组成员樊占良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臧会周、樊顺果、樊占良等人商议后,违规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干部发放春节补贴12000元,三人分别领取2000元。2019年7月,臧会周、樊占良、樊顺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满城区南韩村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郑丹等人在信访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满城区南韩村镇党委群众意识淡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未按《信访条例》规定程序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为使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按期录入网上信访系统,提高信访事项办理“三率”指标,避免被上级部门通报、约谈,在明知上级对“三率”指标严禁弄虚作假并抽查核实的情况下,分管信访工作的郝文祥、赵瑞森、郑丹默许张绍轩、王玉弄虚作假,在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和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代替信访人签字。2015年至2017年,南韩村镇共受理信访案件47件,代签24件次,侵犯了群众信访权利,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郝文祥、赵瑞森、郑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绍轩、王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南韩村镇党委书记潘国民、李艳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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