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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20 17:06:15 阅读量:7110

        1、博野县政协主席郭杏来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6922日,时任博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郭杏来在为其子操办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下属、辖区企业人员等人员礼金共计4400元。2018627日,郭杏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4400元已收缴。
        2、保定市水利局财务处副处长唐素排、副科级干部周文诚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6125日和2017330日,市水利局接待上级调研工作人员时,超出规定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金额共计1983元。201848日,唐素排、周文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袁为民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612月,高碑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疾控中心合署办公后,袁为民重新调配了办公用房,但其未将在疾控中心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腾退。20181126日,袁为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刘标会、安全监督站站长王宝雷、副站长王永亮、稽查大队大队长王红亮接受管理服务单位旅游安排问题。刘标会等人违规接受河北某建筑公司经理胡某邀请,到青岛旅游,共花费5821元全部由该公司支付。2019130日,刘标会、王宝雷、王永亮、王红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望都县审计局主任科员付喜友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201712月,付喜友分3批操办其女“回门宴”,超出规定2桌。付喜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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