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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0 16:26:18 阅读量:10932

日前,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一、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占新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04年至2020年,冯占新借逢年过节时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折合人民币25.5万元;2018年至2019年,冯占新两次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就餐期间饮用高档酒水,就餐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负担。冯占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冯占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2021年10月,冯占新因犯受贿罪、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执法队原队长张金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20年2月至10月,张金波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折合人民币2400元;2020年12月和2021年7月,张金波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就餐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张金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张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顺平县大悲乡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队长刘慧龙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款物等问题

2021年5月,刘慧龙收受辖区内非法采矿人员款物,折合人民币2800元。刘慧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刘慧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已收缴。

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和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四风”问题,精准监督、持续用力,一抓到底;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严肃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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