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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27 16:14:07 阅读量:481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保定市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保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保定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发力加压,高站位组织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省委巡视组对保定市反馈的巡视意见和情况,严肃指出了市委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保定市委全部认账、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并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标尺,按照省委要求和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坚强有力的责任担当、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聂瑞平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提出“建机构、定节点、严标准,市级领导牵头,砸实市县两级党委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的总体要求,并先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部署会、全市整改工作会议、市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调度会等,统筹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同时,既挂帅又出征,以身作则,带头履责,直接抓部署、抓推进,直接交办督办具体事项,每周协调调度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建英紧盯问题突出、整改难度大的事项,直接研究部署、协调推动,狠抓整改推进。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加强督促调度,对具体整改事项逐个审核审签,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牵头事项的整改落实。2018年12月2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为全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为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聂瑞平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建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双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建文为副组长,其他市级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保定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方案,梳理出本轮巡视的具体问题,分类制定清单、建立台账,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决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部署到位、要求到位,确保整改问题条条有措施、件件有着落。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参照市级模式,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对标对表,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点对点个性问题挂图作战,构建了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严督实改,高效有序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落地。在集中整改阶段,积极构建市县党委主体担当、市级领导分工督促、整改办统筹推动、牵头部门负责落实、责任部门协助配合、工作推进组指导督导、组织纪检系统监督问责的严密工作链条,确保整改实效。一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反馈问题、督导问题、交办问题等全部事项,逐个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和挂账销号机制,坚决做到完成一项销账一项。二是实行周调度制度。市委每周调度各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相关部门整改工作,逐个问题听取工作进展情况,聂瑞平同志直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委也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末端落实。三是实行周报告制度。定期收集汇总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逐项汇总整改事项进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处理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四是加强督导指导。成立5个整改工作推进组,分片包干,捆绑责任,深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全面加强有关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调度。五是突出追责问责。始终把追责问责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环节,坚持零容忍,不仅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追究领导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查实一个、问责一个,绝不姑息、绝不迁就,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做到改当下和改长远相结合、解问题和建制度相结合、追责任和改思想相结合,确保整改标本兼治、常态长效。一是举一反三集中治标。在巡视整改期间,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力量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搞好自查自纠,确保在集中整改期间尽可能多的解决问题,防止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全面整改类似问题。二是建章立制强化治本。坚决防止运动式治理、突击式整治倾向,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对共性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的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并抓好长期落实,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

      (五)统筹推进,借势推动全市各项重点工作。目前,保定正处于新时代大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市委坚决利用好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坚持对党用心、对群众用心、对事业用心,做好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和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以整改促工作落实,经济运行、扶贫考核、生态环境治理、扫黑除恶、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聚焦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6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51个、基本完成9个、未完成1个。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重部署、轻落实,学习指导、督促检查抓得不紧,持续系统深入学习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18年11月28日—12月21日先后组织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学习使用工作的通知》,紧扣整改任务重点,明确阶段性学习主题,推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高校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充分利用全市领导干部大讲堂、干部网络课堂、“互联网+”等方式,拓宽学习渠道,加强学习指导和督促检查,提升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党组2018年以来未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问题。整改措施:市委专门起草《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检查保定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指导各级各部门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整改,同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市、县巡察重点内容。2018年12月12日,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进行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分析查摆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党组出台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相关文件不及时”问题。整改措施:该党组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全面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案》《十九大精神辅导100问》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县没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轮训”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抓好省委巡视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相关县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集中轮训“回头看”,进一步扩大学习培训覆盖面,保证学习培训效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批组织培训,对应训未训的科级党员干部进行了补训,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考试。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谈话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认识还不够清晰”问题。整改措施:在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进一步激发学习热情、营造学习氛围,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向高潮、引向深入。

       2.关于“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落实举措”问题。整改措施:市委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定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见效的实施意见》,印发了《中共保定市委关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保定的重要指示批示,扎实开展对照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构建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剖析还不够深刻”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委常委班子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各常委进行了深刻查摆,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坚决与之划清界限。二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报等制度,对中央、省、市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增加市委常委会对中央、省、市典型案例专题通报频次,强化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肃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带来的恶劣影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抓得不紧”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重点对2018年未按规范要求组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的县(市、区)进行督导,清苑区、安国市、高阳县已分别于12月7日、14日、21日召开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顺平县已于12月14日召开了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顺平县原县委书记张丽娟违纪违法案件,并印发《关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将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县(市、区)监督重点内容,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工作备案及情况通报制度。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不到位”问题。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思路不宽、办法不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保定市机构改革完成后最新机构设置,起草了《关于对保定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的通知》,对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好市领导小组对全市协同发展工作的统筹统领作用。二是研究出台了《保定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定市2019年深入推进协同发展精准对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提出全年对接具体方案,2019年重点推进与京投公司、国资公司、京能集团、北控集团、北科建集团、中国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海淀国投、北大资源集团等一批国企、央企、大型民企主动开展深入对接,积极谋划推进一批新的重大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四是为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共4次,其中巡视整改期间1次。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目前只有65个京津保合作项目竣工,仅占项目总数的14%”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储备,进一步健全完善与京津合作项目库建设。将我市37个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项目列入省项目盘子。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市、县与京津重点合作项目建设储备库建设,加强与京津合作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的联动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三是深入贯彻实施《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保政函〔2017〕79号),加强对京津重点合作项目的管理,完善领导包联和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好重点项目“五个一”分包机制,在与京津合作省、市重点项目中确定一批重大项目,逐项明确一名市级领导牵头成立专班,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全程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四是对实行分包责任制的重大项目,由市重点办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年末按分包方案进行回头看。对一批重大合作项目进行实地跟踪督导,及时向省、市及京津和雄安新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整改,全面加强项目管理和督导调度,截至2018年底,我市京津冀合作项目达到457个(其中,洽谈项目130项,签约项目140项,在建项目111项,竣工项目76项),其中竣工项目增加12项,达到76项,项目竣工率达到40.6%(竣工项目个数/<在建项目个数+竣工项目个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保定分院、中国五矿涿州科技产业园等一批项目相继落户,河北京车造车基地、中船重工涿州海洋装备科技园、中电科涞水产业园、北京公交智造产业园、通美晶体等项目加快建设,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区(一期)、(安国市)北京同仁堂集团中药材加工生产及物流配送等项目竣工投产。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治理进展缓慢”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河道污染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加快黑臭水体和纳污坑塘整治、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启动农村垃圾污水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业畜禽污染防治、多渠道实施调水补水措施等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治理行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白洋淀流域水生态环境。二是建章立制,实施长效源头管控。组织编制《保定市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实施方案(2018-2035年)》(草案)。目前,《实施方案》(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将结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总体方案进行调整后,尽快印发实施。起草《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已经保定市15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准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三是精心研究务实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精心精细精致极致地抓好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推进辖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排位后50名中,保定市2016年占10家,2017年占7家”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突出规划引领,优化功能布局。《保定市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5)》已经市政府批准。二是深入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建立完善1114工作体系,印发实施《保定市推进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联动发展工作方案》。三是深入推进开发区提升能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平台,《关于推进开发区提升能级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平台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正在逐步推进。四是强化调度监控,促进开发区增比进位,将2016年度和2017年度位列全省后50位的10家省级经济开发区纳入重点监控,坚持做好月度通报、弱项指标预警、年度综评考核等工作。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曲阳、涞源等县资源型、粗放式产业仍居主导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曲阳县围绕“两都两地”总目标,加快推进北岳古城、杨平雕刻小镇等四个“引爆点”建设,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曲阳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方案》《关于对接京津支持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意见》。二是涞源县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进度,2016-2018实施省、市重点项目53项,全部为新能源、服务业、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项目,无矿业等资源型粗加工型项目,三产已经成为全县发展的主导产业。三是编制完成《保定市主导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初稿),正在积极与省对接沟通,各县(市、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均已完成初稿。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保定市和曲阳县等8个县为一般档次,唐县为较差档次。中央巡视河北反馈意见涉及保定的6项具体事项中有3项是关于脱贫攻坚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考核中,涞水、阜平县在34个县中排在后五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重点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通过强化主体责任、精准动态管理、严格保证政策落地、聚焦产业就业攻坚、强化资金投入监管、提高扶贫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驻村工作队管理、健全帮扶包联机制等各项工作的强化落实,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得到根本性改变和提升。截至目前,2017年国家考核反馈的5大类11个问题,省考核反馈的6大类28项78个问题,举一反三自查问题490个,已经全部整改并持续巩固提升。2018年省考核反馈我市9个贫困县、2个非贫困县的主体责任、精准识别、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驻村帮扶、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及其他8方面792个问题,除部分需要持续整改提升外,能够立行立改的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中央巡视反馈保定市脱贫攻坚的3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领域问题的查摆和整改,重点要求涞水、阜平两县针对点对点问题进行整改,其他5县针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涞水县现已全部完成967人的国定搬迁任务;阜平县确定工期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控制,严格兑现奖惩,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完工并搬迁入住的项目9个,剩余18个项目住宅楼按验收标准完成工程建设,并已分房交钥匙。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较为落后。曲阳县因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先后被全省通报、生态环境部约谈,顺平县、徐水区等6个县(市、区)被省政府约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我市实施双代23.98万户;淘汰燃煤锅炉15台280蒸吨,淘汰火电产能28万千瓦,“散乱污”企业1443家全部完成整改。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 %,检测重型货运柴油车8.15万辆。2018年我市PM2.5浓度均值66μg/m3,同比下降了21.43%,超额完成了省定任务目标,下降率在“2+26”城市排名第一。二是被约谈县(市、区)全面扭转落后局面。按照我市专项整改方案,各相关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整改,曲阳县环保部强化督查组第1-13轮交办的186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顺平县PM2.5平均浓度及下降率均退出秋冬季全省后5名。徐水区、满城区、高碑店市综合指数及PM2.5变化率退出全省传输通道134个县(市、区)后10名。涞水县、安国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月均浓度值均退出全省传输通道134个县(市、区)后10名。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谈话反映城市建设、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比较集中”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城市建设方面的问题,围绕“城市双修”工作目标,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全面统筹,精心谋划,实施了包括路网工程建设、城市供排水及水治理、城市供热供气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精细化等在内的一大批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二是关于教育医疗方面的问题,围绕“合理布局教育设施、加强师资力量投入”两方面,深入整改。突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和创新举措四个方面,先后制定出台17项制度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

       4.关于“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还不够有力”问题。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县市区和部门党委(党组)责任意识弱化”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市属各党委(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的学习。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市理论战线、宣传骨干13人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培训班。三是明确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形成了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和举系统之力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涿州、安国等10个县(市、区)委宣传部长兼任农工委书记。全市5所市属高校宣传部长都不是班子成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免去涿州市、安国市等县(市、区)委宣传部长兼任的农工委书记职务,保证各县(市、区)的宣传部长集中精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关于“市属高校宣传部长都不是班子成员”的问题,经请示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宣传部长由常委或党委委员担任,需随市属高校党委换届一并完成。

      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整体性、系统性、指导性不够问题和上热下冷、重视程度层层递减的现象,个别县(市、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力向纵深整体推进、平衡开展。印发《保定市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制度建设及工作要求。着力强化市领导小组、市扫黑办统筹协调、指导推进作用,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确保边扫边治边建要求落地落实。组织实施土地工程项目、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赌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为进一步扎实扎牢防黑防恶篱笆提供强力支撑。加强工作指导,市县两级组织举办扫黑除恶专题培训活动90余期,开展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等基层干部扫黑除恶工作培训5期3000余人。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市级领导带队,组建5个督导组,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力度,确保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地落实。逐一向22个县(市、区)委书记发送信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推动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持续深入开展逐级逐层谈话活动,切实压实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累计开展谈话2.1万余人次。出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考评细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市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加大打击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相关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整改责任,组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工作。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处级干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不太合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发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健全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全链条机制,努力形成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二是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凡是领导班子职数出现空缺的,优先补充年轻干部。三是强化源头建设,加大从清华、北大等“双一流”院校和专业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力度,力争今年的招录计划比去年翻一番,以后每年逐年递增,为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打牢基础。四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坚持把年轻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分级负责办法,每年对新纳入信息库的优秀年轻干部轮训一遍,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分批选派年轻干部到协同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第一线经受锻炼,引导他们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成长。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县级干部任现职时间较长”的问题。整改措施:12月2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了市级机构改革人事安排方案,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交流的市管干部已进行交流任职。今后,市委将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达到任职年限的必须交流。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县级干部履历造假”问题。整改措施:2016年12月21日,该干部已被原市监察局给予开除公职处分。一是市委组织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倒查,严肃追究对其公务员登记把关不严、考察审核档案不认真以及对其转干问题未再进行深入调查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制定《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了解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了解干部。认真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规定,严格审核拟任人选干部的档案,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开展档案审核业务培训,提高组工干部档案审核业务水平,确保考察干部时准确识别干部档案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发现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村“两委”换届联查机制,严把候选人资格,换届过程中,先后两次就当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回头看”,共取消候选人资格1461人。二是严格落实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防黑恶势力渗透、插手基层事务。三是发挥组织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重点接受现任村“两委”成员涉黑涉恶、家族长期把持政权、操纵破坏选举等问题线索。对收到的举报线索,专门建立台账,及时移交同级扫黑办。对相关单位查处移交的有关基层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处理,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插手基层政权。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村5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有的10年以上未发展。某村发展党员近亲属比例较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发《关于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发展计划、严格政治标准、防止“近亲”发展等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周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上报发展党员工作进度,确保精准掌握全市整体进展情况。三是印发《关于解决农村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情况的通报》,制定《解决农村10年以上不发展党员责任清单》和《解决农村5年以上不发展党员责任清单》,要求县(市、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包乡镇、乡镇党委书记分包村,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四是严格执行“两委”干部亲属入党备案制,严格控制农村党支部每批发展的党员中“两委”干部亲属比例,防止农村发展党员家族化、亲朋化。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县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投资建设的公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纪委就此问题研究线索处置意见,督促该县政府写出情况说明,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依法创园。该县纪委成立办案组,进驻该县住建局开展调查处理。二是该县委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认真对照,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研究通过《公园游园绿地维护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反规划的违法行为,促使公园游园绿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对公园易地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已完成选址并完善用地手续。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重点工程拆迁迟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乐凯大街南延建设工程项目初设总投资30.28亿,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61818万元,完成总投资的53.44%。下一步将全面加大征拆力度,尽快完成国有单位的拆除和集体土地剩余拆迁,推动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和早日竣工。二是大世界商业城片区改造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指挥部积极作为,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举措提速拆迁进程,加快完善各项手续,确保早日实现安置房开工建设,让搬迁居民早日回迁。三是2018年10月31日,白洋淀大道莲池区段剩余757米段,包含路基路面及路灯、绿化、雨污水管道等附属工程全部完工,至此白洋淀大道全线建成通车。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违章建筑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定期调度,集体研判,按照依法依规、兼顾民生的原则,指导该地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二是依法对违法部分进行拆除或没收实物,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并对违法违规建筑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为人不履行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三是持续加强规划区宅基地建房管控,开展常态化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违章建筑密切监控,确保其不再新增建设面积。四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城中村宅基地建设管理,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土地知识宣传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五是严肃问责,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的予以处理。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力,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40项”问题。整改措施:根据中央、省简政放权相关政策要求,对市本级保留的340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为338项,2018年9月衔接国务院取消事项2项),在认真征求市行政审批局等10个部门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深度清理,12月20日印发了《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117项,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由338项减少为221项。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西安一运输公司反映的公路超限运输通行证审批难问题,暴露出有关部门主动服务和跟进服务意识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提升办证服务,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通行证,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优化微信办证服务,完善通行证审核系统,发挥网上办证作用,建立“货运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机制,实现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发证。简化办证手续流程,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二是提高窗口服务能力。积极组织交警系统内部各窗口单位,开展全岗位警示教育,落实“放管服”各项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方法。结合西安运输公司反映的问题,在交警内部开展全系统排查整改行动,从每一个办证流程做起,逐一进行优化完善,逐项制定了服务标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所有车驾管服务网点、事故处理大厅、违法处理网点、外勤警务室等,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三是强化整改监督力度。针对暴露出的服务简单化、不精细等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标准,全部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完善交警支队“民意云平台”,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以最快的速度、最有力的措施回应群众的服务诉求。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县级干部工作日借工作之机饮酒”问题。整改措施:严肃查处相关县处级干部工作日中午借工作之机饮酒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单位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发放的交通补贴予以清退并上缴市纪委。自2015年5月起,该单位已停止发放此项费用。二是市纪委责令该单位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该单位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四是全面梳理各项制度规定,查漏补缺,修订完善,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保障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8年中秋节期间,市纪委监委暗访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个”问题。整改措施: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交办督办力度。中秋节期间,市纪委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35个,现已全部办结。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市委常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再次明确提出“市委各常委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市委各常委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由常委所在部门提出具体安排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二是市委组织部建立市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台账。三是举一反三,严肃纪律,制发《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保组字〔2018〕68号),就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再次进行强调,提出具体要求。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单位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2017年某单位仅在系统内发放了50份征求意见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发《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保组字〔2018〕68号),对民主生活会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会前征求意见环节,要求各地各单位“合理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等方面意见,征求意见少、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征集方方面面的意见,坚决避免‘走过场’现象”。二是向该单位党组发放整改督办函,要求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该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重新征求了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函140余份。2018年12月24日,该单位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征求意见情况;12月2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该单位党组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向巡视组提供材料不严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深刻反思,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统筹和推进力度还不够问题”问题。

    (3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全市有大量县处级干部被查处,市委总结反思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深层次原因及落实从严要求还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例剖析,查找体制机制等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加强惩腐打“伞”的有关建议。二是用好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2018年以来,全市共使用纪律检查建议书429人次,监察建议书592人次。

      (3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存在漏报瞒报问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出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四项举措”:将“两项法规”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策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建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辅导员制度,负责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辅导等工作;开通热线电话,解答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疑问;在科级干部首次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对其进行一对一辅导,进一步规范全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2019年1月4日,召开全市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专项部署暨培训会,对2019年的集中报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县(市、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市直各单位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职及各地各单位辅导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

      (3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以来多名县处级干部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或超越审批时限逗留”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省委巡视反馈的10名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未履行审批手续和超审批时限逗留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逐人提出了处理意见。二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组字[2019]3号)和《保定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备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维护办法》(保公办[2019]13号),进一步明确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证件保管、责任追究等事项,加强对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因私出国(境)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报备信息全面、准确。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在职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查询1次;对退(离)休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或延期滞留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3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抓得不紧,某单位2015年至今未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起草了《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2018年度县(市、区)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协调组织11个专项检查组,对94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24个县(市、区)、开发区领导班子及成员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定档的重要依据。二是该单位相继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省委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抓好省委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改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整改“六个一”活动。

      (4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县(市)有的年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时县(市)委主要领导没有参加”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涉及的县(市)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对照检查。二是有关县市分别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健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的试行办法》等文件,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了规范,确保了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4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第一轮巡察,领导小组听取汇报、书记专题会听取汇报以及巡察组向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时间间隔过长”问题。整改措施:市委认真分析原因、总结不足、吸取教训、立行立改,在今后开展巡察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共保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时限规定执行,要求巡察组从被巡察单位撤回后,基本完成巡察报告,随时做好向领导小组汇报准备,汇报完成后起草反馈意见,尽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保证巡察工作程序的规范性,杜绝各环节时间间隔过长的问题出现。

      (4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对某单位政治巡察不到位问题被中央巡视组指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了解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该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巡察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要求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立即启动全面整改工作,向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对于点对点的问题逐项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求认真查摆,举一反三,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组织学习研讨。2018年8月30日,开展第一期“以行动学习法,深化政治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研讨会,提高巡察工作人员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归纳问题的能力素质。9月29日,开展第二期“以行动学习法,提高问题线索的科学分类处置”大讨论活动,提高巡察工作人员对问题线索的科学分类处置的能力素质。2019年1月20日,召开近400人参加的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提高全市巡察工作人员,特别是新进干部的业务素质。

      (4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个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实际到编人员偏少”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为配优配强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经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及市编委办同意,面向县(市、区)公开招录4名人员。目前,招录工作已结束,招录人员已到位,计划选调的3名科级干部正在实施阶段。二是全市县级巡察机构共设20个巡察办、77个巡察组,其中巡察办在编人员81人,巡察组在编人员231人,共312人,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4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暗访发现的8个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空岗问题处理不力”问题。整改措施:截至目前,8个问题已经全部查清,共处理12人,其中给予政务记过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1人。

      (四)关于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政治责任还不到位”问题。

      (4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巡视指出的违规违法建设、曲阳县新建办公楼闲置浪费等问题的整改,攻坚克难勇气不足、措施乏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曲阳县问题,下一步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完成对办公楼的产权界定;提出使用申请;做好相关后续工作。二是关于违法建设拆,截至目前,全市拆违工作在“一区三边”基础上不断向街巷社区,村道、河道、山道等全域延伸,同时突出雄安周边违建拆除管控、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

      (4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县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清退不彻底”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进行清退,并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对14名党政领导干部追责问责。二是认真吸取违规进人问题教训,举一反三,以此为戒,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在事业单位进人工作中,全面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到招聘岗位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从制度上防止违规进人问题的发生。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涉及保定6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4个,2个还在推进落实”问题。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截至目前,2个推进落实的问题均已按省要求完成。

      (4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八届省委巡视共反馈问题639件,仍有28件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措施:积极组织专门力量督促相关县(市、区)进行整改,并印发督办函,每周进行情况汇总,对完成进度慢的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巡视整改见实效。截至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28件问题中,已整改完成12件。

      (4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九届省委前三轮巡视6个县共反馈问题236件,尚有37件没有完成”问题。整改措施:积极组织专门力量督促相关县(市、区)进行整改,并印发督办函,每周进行情况汇总,对完成进度慢的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巡视整改见实效。截至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37件问题中,已整改完成24件。

      (5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环保部督察交办问题629个,123个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截至2018年8月25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市的环保部督察交办未完成整改的123个问题,已全部在生态环境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于9月11日通过生态环境部复查认定完成整改并销号。原环保部督察交办629个问题共计立案处罚144件,罚款336.04万元,移送公安处理4件,行政拘留4人,问责6人。二是对整改完成的环保部督察交办的629个问题进行“回头看”,严防出现反弹问题。

      (5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曲阳县委对‘南环路东延、东环路南延至今仍未完工’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曲阳县成立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加快整改。二是对未完成的南环路东延工程,结合今年旅发大会重新进行了规划提升,将设计长度由原来未完成的360米延长至2465米。目前,该工程已列入2019年度项目建设及财政预算,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发改局已批复南环路东延项目建议书,征地工作基本完成。开春后启动建设,预计9月份全部完工。三是对未完成的东环路南延工程,2018年10月对七里庄村段600米道路进行了拓宽改造,新修建连接曲燕路沥青路面595米,彻底打通了曲燕路,保障了交通畅通。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市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12件、立案61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32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

      三、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不断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阶段,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省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保定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切实增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此次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监督作用,使管党治党严紧硬成为常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抓好持续深入整改,切实做到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坚决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对已完成事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事项,扎实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成果;对长期推进的事项,紧盯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督导调度,持续深入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坚持抓常抓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类似新问题不发生。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巡视整改,全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保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八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大力实施“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环境支撑”三大主体战略,全力打好城市做大、产业做强、生态做美、民生做富四场攻坚硬仗,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加快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308984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保定市东风西路5号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bd3089842@163.com。

                                                                                                                                                                                                                                                                                           中共保定市委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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