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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14:54:24 阅读量:1573

中国共产党保定市

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7日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7日在保定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市纪委委员45人,列席267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聂瑞平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军分区政委,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秘书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东峰在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梁惠玲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聂瑞平同志的讲话,总结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周省时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聂瑞平同志的讲话,紧密结合保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全会认为,2017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市纪委常委会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为建设新时代的新保定,奋力开创新时代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会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理解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全会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任务艰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用新时代新作为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为建设新时代的新保定,奋力开创新时代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其加强党性锻炼,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第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蹄疾步稳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抓好监委组建工作,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确保改革达到预期效果。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落实赋予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职能的要求,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监察全覆盖。

  第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强化明察暗访,坚持快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决不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行为;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严查庸懒无为、吃拿卡要等行为;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严查失职失责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两个务必”,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全覆盖质量,认真落实省委“全部覆盖到、坚决覆盖完、切实覆盖好”的要求,把所有党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适时组织巡察“回头看”。创新巡察方式,探索对应式巡察、接力式巡察、跟班协同式巡察、提级式巡察,放大巡察的权威和震慑。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案明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健全规章制度,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

  第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推进“天网行动”,织密箍紧防逃工作的“天罗地网”。

  第七,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失职失责问题,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持续明察暗访。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各类补贴资金的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加大对乡村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以监督责任撬动主体责任落实,用足用好“一本通”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加强对县级纪委、市级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强化高校、国有企业和乡镇等基层纪检机构建设,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第九,打造“五个过硬”的反腐铁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主动适应监委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运用“三力”“三个核心”“讲改树”活动平台和载体,不断赋予新内容、开创新路径,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履职到位、作风优良、自身干净。要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要练就履职真本领,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要发扬敢担善为的作风,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从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全程抓规范、建机制,建立从举控件的管理到查办案件全过程的制度规范。要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层层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奋力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建设新时代的新保定,奋力开创新时代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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