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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12 16:41:43 阅读量:6183

践行“两个维护”  忠诚履行职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212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保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观看了警示教育宣传片,用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效果很好。市委书记聂瑞平同志作了讲话,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市纪委与新组建的市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4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经常分析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等问题,市委书记聂瑞平同志先后35次作出专题批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省纪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一本通”记实手册责任落实机制,印发市纪委监委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及记实手册,协助市委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紧跟省纪委监委联市监督,同步启动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县监督,聚焦“1+N”重点工作,组成11个监督组,采取深入一线、实地督导的方式,坚持一周一督导,一周一报告,切实督促、帮助各县(市、区)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累计督导134次,督导县直部门212个、乡镇83个、企业29个,走访贫困户78户,核查问题527项,发现问题69个,下发督办函5个。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处问题线索373件,追责问责557人,党纪处分340人,政务处分158人,组织处理4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41件,处分68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要求16个县(市、区)和21个市直单位的61名同志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说明或检查。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153人次。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市县两级通过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197起。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对身边典型案例的剖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市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市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按照要求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对35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重新进行优化调整,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派驻监督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三转”,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监督执纪机构数、编制数占比均超过70%。研究制定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常用文书模板、工作流程图,全要素运用12种调查措施。建立由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组成的案件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规范有序、高效顺畅。推进留置场所改造升级,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三)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先后学习研究巡视巡察工作17次,修订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召开高规格的市委巡察工作会议,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十一届市委已开展三轮巡察,对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的第四轮巡察即将完成。前三轮巡察发现问题709个,问题线索290件,其中涉及县处级62件,科级及以下151件,被巡察单位77件。市委书记专题会在巡察结束后逐一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市委巡察办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整改落实。前三轮巡察涉及802项整改事项,完成720项,问题线索办结212件。市委主动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市委书记聂瑞平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6次调度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牵头承担中央、省委巡视的34项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34件,办结309件;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81件,办结73件。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定期通报整改进度,推动巡视整改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加强巡察力量建设,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一个月内选配316人,人员全部配备到位。

(四)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720件,查结708件,追责问责7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2人,组织处理40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73人,其他处理52人,问责党组织16个,责令6个单位进行整改。集中开展“一桌餐”等隐形“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对154个疑似场所实现了常态化监管,追责31人,其中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23人。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413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752件,立案5080件,结案48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50人,其中县处级71人,乡科级835人,采取留置措施34人,移送司法机关177人,直接或责成有关单位收缴违纪违法涉案款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开展“天网行动”,完成国内追逃人员2人、国外追逃人员2人,对此,省纪委监委刘爽同志批示:工作做得好,值得肯定,请及时总结成功劝返追逃工作的经验做法,用于今后追逃追赃工作实践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17427人次,占比分别为61.8%32.6%3.0%2.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一案三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年核查问题线索650件,立案审查调查2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6人。重点查办了容城县“丁氏家族”案、定兴县“田氏家族”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成9个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轮次、常态化监督检查,查处问题线索148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6人,组织处理560人,诫勉谈话46人,其他处理60人,移送司法机关56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巡视巡察、“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聚焦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发现问题线索3272件,对直接责任人追责3575人,问责领导干部359人,一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紧跟省纪委监委“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部署,充分发挥“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全员大调研”“作风建设提升月”“能力素质提升季”等系列活动,通过举办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讲坛、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履职本领。全年组织讲坛2期,综合业务知识培训15期,专题辅导5期,专题研讨会11期,累计培训5100余人次。建立完善工作标准体系,从规范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入手,严格规范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突出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客观评价干部。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严查“灯下黑”,认真梳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经过调查核实存在问题的,绝不姑息迁就,给予纪律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坚决保持队伍纯洁。

一年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监委、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的团结带领,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市纪委监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量同比增长32.5%,反映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线索比较集中,仍然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减存量、遏增量任务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与党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有的监督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上还有欠缺;有的在查处具有震慑性、根源性、典型性案件上还不够有力,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到位;有的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不适应,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过硬,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全力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职责使命、结合具体工作反复学习、深化理解,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之以恒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上。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依托各级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和保定红色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在深化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整改提升,主动与中央纪委、省纪委对标对表,深挖细查问题短板,在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坚持“简洁、务实、高效”,雷厉风行抓落实,奋发有为、敢担善为,主动融入新时代、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市委确定的“1+9”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提供纪律保障,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自觉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持以案为鉴,结合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表现,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盯紧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加强对作风纪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坚决查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查否问题、澄清事实也是成绩的政绩观。强化精准问责,细化完善问责实施办法,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过多过滥,问责工作复杂化、倾向化、片面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找准阻碍干扰经济发展瓶颈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筑起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防火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把握分寸、守住底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31日后仍然没有“清零”的坚决查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与工商联等单位结合,对民营企业家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坚决杜绝行贿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健康的政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释放治理效能。健全“两为主”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谈话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严格程序、统一格式,规范使用监委调查措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学习先进地区留置场所建设经验,按照规划科学、设施齐全、配套完备的标准,加快市本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保定市廉政教育中心(涿州基地)建设,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和政府统一采购程序,全面依法依规推进,打造廉洁工程的样板,确保2020年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6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赋予监察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加强对市属企业、市属高校、市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四)强化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深化联县监督。完善联县(市、区)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下沉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提出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调整和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率高、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或超越审批时限逗留等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专项抽查核实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2019年仍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不仅要查清原因,还要查明未申报财产的资金来源。加强对招投标、事业单位招聘在编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事项的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检查,通过对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探索实行“家访”制度,督促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改革涉事、涉人、涉权,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极易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和多发易发腐败问题,在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改革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的监督,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研究制定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市管干部、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提高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精准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五)坚持深化巡察和整改落实并重,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规划,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年计划安排3轮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0%。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凝聚巡察合力。研究制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试行部分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建立县级巡察机构定期向市委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巡察办公室职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质量。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安排力量,注重从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及县(市、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巡察组长或副组长,探索开展“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增强巡察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标本兼治建议。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针对2018年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不降反升的形势,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坚持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对匿名举报的降低调子、降低热度,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关注典型问题,严查重大案件。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结合保定实际,围绕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领域,谋划12项查办案件专项行动,推动县级纪委监委借势借力,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有震慑性的、根源性的、典型性的案件。认真梳理采取留置措施清单,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县监督责任制,督促指导所包联县(市、区)查处12件贪腐案件,推动县(市、区)纪委监委强化第四种形态震慑作用,力争2019年消除“空白点”。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制定关于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行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补齐制度短板,整改解决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制作专题片,编发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讲出保定“反腐故事”。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延伸至处分落实的各个环节,增强警示教育的直观性、感染力。强化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多措并举防范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问题,确保办案“零事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通报典型案件。强化线索“排查会”和案件“会审会”制度,缩减参加人员,减少知情范围,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准确定性量纪,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感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强化问责,为全市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提供纪律保障。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化“一案三查”,加大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一体化办案力度,原则上实行异地办理,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市委、市政府49件惠民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处理。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党委和纪委监委主动办案,把握办案工作走势和方向。对问题线索反映多,办案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市纪委监委要强化压力传导,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对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基层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自己的利有人护。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讲政治。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坚守正道;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纪律保障。要讲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搭建学习平台,创办《古城清风》学习专刊,重点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办大讲堂等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实行每周一题、每月一考,推动全员学习。一般干部要做到应知应会,室主任要当业务骨干,班子成员要做行家里手。要讲奉献。弘扬革命理想大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不断增强奉献精神、担当精神。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讲奉献、讲牺牲、勇担当的干部凸显出来,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激励干部积极性,树立“有为方能有位”的鲜明导向。要加大遴选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讲团结。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交换意见、加深了解,促进思想沟通,增进班子团结,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表率,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不断提高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力。要讲规范。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标准意识,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按标准办事。严格审核把关,逐层签字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学习,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提升规范化水平。要讲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绝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促进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要讲纪律。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保持定力、守住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再铸新辉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力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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