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20 11:38:14 阅读量:1576
去年以来,保定市纪委监委探索实施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由乡镇纪委提名和村党支部书记由县级纪委监委提级监督两项试点工作,着力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一直以来,基层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成为影响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突出因素。该市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关于开展村(社区)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试点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在唐县、安国市和莲池区三个试点县(市、区)38个村(社区)探索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三个试点县(市、区)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30余项具体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69份,将村民关心关注的事项绘制成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管理基本规则,为基层事务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该市将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范畴,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微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等重点问题,抓重点、抓关键,切实提高监督质效。在具体推进中,统筹提级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力量,各级、各单位同向发力。去年以来,实现全部试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308个,聚焦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审计,发现174个问题,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并组织“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个试点县(市、区)严把村级纪检委员入口关,选拔任用了31名村级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委员日常工作、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着力提升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和监督质效。同步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党组织书记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为加强干部监督提供重要支撑。
该市把问题线索查处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共发现试点村(社区)“两委”干部问题线索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同时,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选取30个农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辑成册,印发到试点乡镇和村(社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取党纪国法知识测试、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把廉政教育延伸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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