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保定市委批准,保定市纪委监委对保定市原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易县政府原党组成员瞿联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瞿联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违规审批矿区扩界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征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瞿联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保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瞿联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