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27 10:36:59 阅读量:581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常规巡察。2023年3月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对此次巡察整改高度重视,严格依照中央、省、市指示精神,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深入研究,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制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137条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审议《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任务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行倒排工期、对账销号, 一项一项推进、一条一条整改,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兜牢民生底线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及时组织局领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二是完善政策。组织各业务处室研究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三是压实责任。制定年度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组织部分处室出台相关政策或规范性文件。
(2)针对“聚焦‘一老一小’‘民政为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健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二是全方位深层次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提升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还不彻底”的问题
(3)针对“落实‘五个走在前列’‘两个新样板’工作要求不力”问题。一是向市政府呈报《关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推动我市康养产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发展举措的请示》。联合发改部门印发《关于承接北京养老需求向我市疏解的工作实施方案》,共计52个项目。二是与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养老机构就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工作初步达成框架协议。三是指导涿州市、涞水县完成申报环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4)针对“推进保定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方面有差距”问题。一是全市2021年共完成15个撤乡设镇(全省54个),2022年共完成10个撤乡设镇(全省36个)。二是印发《保定市城中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今年计划推动17个村改居。
(5)针对“养老机制建设不到位”问题。一是推动“时间银行”工作落实,截至目前注册志愿者已经达到800人,累积人均服务3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志愿式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的通知》。二是加大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的推动力度。每个县(市、区)选取1个试点社区。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应用和运行展开相关培训。
(6)针对“银发产业发展缓慢”问题。一是将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增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列入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2023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二是年底前在主城区每个街道至少打造1个标准化老年食堂。三是年底前完成410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任务。研究制定《保定市发展“银发经济”实施方案》《保定市发展“银发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3.关于“党组发挥核心作用‘保落实’还有不足”的问题
(7)针对“长期规划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整改措施专项行动部署会,提出细化落实举措。二是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形成全市民政系统整改计划。
(8)针对“民生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推进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全市258个乡镇建有公益性养老机构179家,占比69.3%。二是年初将增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列入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总床位7553张,护理型床位4458张,占比59%。三是全市2728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落实集中供养服务。四是完成环雄安三县地域地名优化工作。五是完成城中村“村改居”二期28个村道路命名工作。
(9)针对“民生服务设施不健全”问题。一是三县(区)地下骨灰堂工程已完成验收并与雄安新区签署协议,具备业务开展条件。二是谋划新建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正在招标设计方案。三是加强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19个项目开工建设。四是印发《社工站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文明实践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工作相关培训,目前全市社工人才位于全省前列。开展为民活动共计200余场,全市265名专业社工,联动志愿者3000余人次参与。
(10)针对“民生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起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婚俗新风,印发《保定市丧葬祭奠物品管理规定》,联合6部门开展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丧葬祭祀用品专项行动。二是全市火化率持续提升,2022年火葬区平均火化率51%。专项调研经营性公墓价格及收费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开展僵尸站清除工作,积极推进涿州投注站静默期间违规售彩问题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11)针对“全市范围内低保审核还存在2个县未下放至乡镇”问题。指导涞源县、易县分别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均已将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短板”的问题
(12)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一是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信访工作。二是出台《保定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保定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低保边缘家庭政策明白纸》,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公约》。三是强化信访隐患排查。四是推动县级民政部门规范应用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办理信访事项。
(13)针对“安全风险意识不足”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保定市民政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二是与各县(市、区)、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通知》。
(14)针对“防范基层廉政风险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基层单位廉政风险点。三是对关廉政风险点进行定期排查。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5)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
(二)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问题。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具体方案。二是每半年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三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四是上半年召开两次警示教育大会。五是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培训。
(17)针对“‘一岗双责’落得不实”问题。一是党组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情况汇报。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纳入日常考核。三是做好任前、入职等廉政谈话。四是抓好经常性教育。
(18)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没有落实”问题。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开展谈话。二是在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进行廉政提醒。三是对2022年晋升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9)针对“干部监督教育不到位”问题。一是完成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整改监督四项清单,梳理监督事项37项。二是制作21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印发《保定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及流程图》,查找出权力运行风险点45个。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落实调研检查事宜报备和行前提醒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开展“六纠六促”活动。五是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0)针对“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派驻纪检组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探索构建“导向+机制”的监督体系》《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的制度》。二是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三是常态化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测、每季一考”活动,建设“温馨廉政谈话室”,开设“清廉讲堂”。
(21)针对“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智慧监督平台建设。二是抓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监督。三是设立举报箱,开通网上举报专栏,建立信访台账,完善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弱项”的问题
(2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问题。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全部清查到位。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对报销差旅费缺少的材料,责令相关处室补充完善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23)针对“纠治‘四风’不坚决”问题。一是召开支委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处罚,开展全面整顿。二是开展干部职工业务及礼仪培训。三是实行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四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殡仪服务有关规章制度。
(三)关于“党建工作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24)针对“抓大事管难事还有欠缺”问题。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的指示批示以及省委书记倪岳峰提出的“五个走在前列”“两个新样板”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查找差距。二是成立保定市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保障楼项目工作专班,推动项目建设。
(25)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党组会学习《保定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制定《关于规范提请局党组会会议审议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高质量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三是及时收集整理整改佐证材料,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11.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
(27)针对“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不够”问题。一是举办年轻干部读书班,定期开展交流研讨。二是23位年轻干部先后到局机关锻炼。三是组织年轻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四是定期组织年轻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五是实行导师“一对一”结对培养和帮带。六是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
12.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问题
(28)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带头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召开党支部书记大会,认真学习《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三是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9)针对“支部建设不健全。部分支部阵地建设未达到‘六有’标准”问题。一是按照“六有”标准,对直属单位各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高标准建设机关党员活动室。三是组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30)针对“党务工作力量薄弱”问题。一是分别配齐配强福彩中心党支部、殡葬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二是组织参加市直工委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和党员骨干培训班。三是充实党务工作人员,调刘卫平同志到机关党委工作。
(31)针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未实现全覆盖”问题。截至目前,市属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已达到100%,完成了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四)关于“在落实问题整改不彻底,跟踪督办不到位”方面
(32)关于“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问题。一是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坚决负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人,强化统筹安排,定期进行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按“一岗双责”做好职责内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好党组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有关要求,党组专题研究印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3)关于“党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组织召开党支部手册规范填写培训会,制定印发党支部手册填写指南,组织各支部对支部手册开展互看互学互评。对各支部手册问题和要求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到位。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聚焦凝心聚魂,在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实际,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持续发力。二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水平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政治机关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贯穿体现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民政业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聚焦民生福祉,在全面开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以实际行动维护好民政的良好社会形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听群众言、知群众意、明群众理,察实情、解民忧,解决好两难、多难问题。四是聚焦班子凝聚力,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各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政治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2—5906279;邮政信箱:保定市竞秀区园南街136号保定市民政局;电子邮箱:bdsmzj@126.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