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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11 11:00:13 阅读量:60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保定市统计局进行常规巡察。2023年3月2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建议作为政治任务,于反馈会议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全文传达并认真研究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小组办公室主任。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充分征求意见,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多次单独听取巡察整改有关情况汇报。对于巡察反馈问题决不回避,照单全收。对于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节点问题,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组织起草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过认真准备,于5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不扎实,统计监督和服务职能履行不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市统计工作暨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三是制定并持续完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四是充分运用习近平经济思想等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五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经济工作相关论述,结合保定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六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收看省统计局举办的专题党课。

(2)针对“领学带动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对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笔记进行多次检查,针对理论学习中存在的问题逐人进行提示。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进行逐月汇总整理并适时通报。三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得体会的交流研讨。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保定市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体措施》并在2023年3月29日党组(扩大)会议上通过。二是将“四史”的学习纳入党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增加党史学习比重。三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赴阜平县城南庄和易县狼牙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学习《保定市统计局规章制度汇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三是对2021年年底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年度考核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进一步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职责。四是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对全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3.关于“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发力不足”问题

(5)针对“与部门贯通融合体系和协同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二是加强统计督察反馈问题通报及指导机制,协调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形成部门合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与市委巡察办在统计督察方面合作制度,选配优秀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四是积极与市考核办沟通研究探索对部门统计工作监督绩效考核的有效途径。五是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由党组书记为党校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

4.关于“统计分析的准度及深度有差距”问题

(6)针对“对经济形势定位准确性不强”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国家、省、先进地市对经济形势的定位和预判分析,更加注重结合宏观形势,研判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统计参谋作用。二是加强对县(市、区)的调研,更多的了解基层发展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专业分析能力培养,提升分析人员能力。四是认真组织局经济运行分析会,加强讨论,多维度、深层次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五是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多篇分析报告获市领导批示或上级统计部门转发。六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我局在经济调研、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培训、统计服务、经济普查等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得到市领导和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7)针对“对产业发展的统计分析精准度不够”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对特色产业发展分析进行部署,力争打造一批特色产业研究精品。二是加强对县(市、区)统计部门业务指导,提高县(市、区)统计分析水平。三是在经济形势分析中侧重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8)针对“对统计信息的研究挖掘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密切关注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加强分析研究,为市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对照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认真分析制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瓶颈,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三是组织召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按照形势要求加强对专业分析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专业分析能力。四是围绕“一核心”,聚焦“点线面”, 深入推进能源统计工作。五是积极向上级部门推介经验做法。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不细,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方面

5.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9)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审定《保定市统计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二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对照搬照抄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四是召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

(10)针对“部分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由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进行全面谈话,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要求进行了明确。二是对《纪实手册》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要求党组成员严肃对待《纪实手册》填写、保管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对《纪实手册》存在内容雷同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

(11)针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召开系列会议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家访及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座谈会相关工作方案。

6.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12)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局日常联络沟通,强化日常监督;二是主动参加统计局会议及活动,深入学习统计业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三是加强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统筹,推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

(13)针对“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学习,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处置问题线索和组卷,查漏补缺。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14)针对“统计服务方式单一”问题。一是通过参加“纠风热线”等平台公布数据查询、问题咨询、事务办理的渠道。二是加强数据发布环节的指标解释,尽力使用社会公众方便理解的方式对季度、年度重要指标的内含意义、产生方式等进行解读。

(15)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公车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公车严格规范使用的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坚持派车单逐级审批,严把审批关,严格车辆管理。三是加强对公车定位系统的监测,发现定位系统损坏的第一时间维修,确保车辆信息实时监控到位。四是对2022年公车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三)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关于“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6)针对“混编混岗使用干部”问题。一是对混编混岗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摸清底数。对全局混编混岗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造成该情况的原因进行系统分析。三是积极同编制、组织部门协商沟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合理拟定解决方案。四是在市委和相关部门指导下,分层、分类对混编混岗人员逐步进行清理,同时尝试对我局编制结构进行调整,以更好适应形势变化需要。

(17)针对“部分科级岗位调整配备不及时”问题。进行全局科级领导干部调整,选拔一批符合条件人员充实到科级岗位。党组研究干部调整事宜,逐步整合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干部,解决部分科级领导岗位缺位现象。

(18)针对“执行干部调整和晋升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调整晋升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对涉及调整人员违反回避制度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谈话。

9.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

(19)针对“组织配置不健全”问题。及时任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副书记人选。

(20)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二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开展谈心谈话、党日党课活动,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2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有瑕疵”问题。一是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对新发展党员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其党员身份进行重新认定。三是机关党委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及党员管理制度落实。

(四)关于“对上次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够彻底”方面

10.关于“针对上次巡察指出的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

(22)针对“‘保定统计微信公众号’至今未建立,微博多为转发其他微博账号内容,统计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不佳”问题。一是微信公众号已开通运行并向全社会推广,同时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充实完善统计微博内容,加强原创内容的刊发。三是对虚假整改问题进行切实的调查核实,并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谈话。

(2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会职责和各项章程。二是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财务违规问题。四是对违规发放 福利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根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诫勉谈话7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巩固整改成果,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全面履行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决惩治和预防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2—3088281;邮政信箱: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政府一号院市统计局;电子邮箱:stjj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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