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14 10:56:20 阅读量:410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1月5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2023年3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目标措施;建立周报告、月调度、交办督办、佐证材料支撑四项机制;先后2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按要求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运用党的创新成果指导实践意识欠缺”问题
(1)针对“组织开展学习浮于表面”问题。一是每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安排》。二是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三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调研。
(2)针对“学习成果转化实践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实施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二是开展2023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三是实施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助工作。四是积极推荐高技能大师工作室。五是推荐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项目。六是积极推荐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候选人。七是公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八是做好企业薪酬调查。九是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依法审查的网上办理。
(3)针对“理论学习成效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每半年组织一次查笔记、查进度、查成效检查。二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各党组织制定《“党员活动日”主题菜单》,组织开展“三会一课”。
2.关于“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执行力不强”问题
(4)针对“执行各级治欠保支制度条例不坚决”问题。一是协调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录入预警平台。二是邀请省厅技术人员来保开展培训。三是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行政立案,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建立定期收集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制度。
(5)针对“推动资金追缴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建立资金追缴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资金追缴进度。加大资金追缴力度,争取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二是邀请达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培训。 三是建立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专项联动机制。四是积极开展清欠保支专项行动。五是借助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强制手段,持续治理农民工工资清欠任务。
(6)针对“技能培训实现‘稳就业’效果不理想”问题。一是按照省人社厅培训部署,增加培训工种。二是着力推进校企联办、委托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推动培训与就业和用人单位使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培训人员就业率。三是加强创业培训,完善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强化创业培训质量跟踪问效,不断提升创业率。
(7)针对“创业载体和实体监管入驻审核不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补贴发放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8)针对“网络宣传解读党的决策部署缺少力度”问题。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高频次、全覆盖做好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学习专栏。
(9)针对“保密工作制度落实欠缺”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保密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二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内容;三是加强保密自查自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保密工作自查。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问题
(11)针对“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不牢”问题。一是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成果,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就社保基金监督召开培训会。二是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支出安全规范。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创业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和优化相关程序。四是完善周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全市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进展情况。五是对市本级企业进行督导,严格落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抽查全市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补费情况。印发《保定市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2)针对“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组织社保基金管理交叉互查,排查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隐患。二是组织标杆项目建设活动。三是严格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金制度管理,核实农民工实名制情况;联合各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重难欠薪案件进行调度和化解。
(1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建立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协同机制。二是出台市本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监督工作制度。三是建立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完善社保基金疑点核查整改制度。五是完善社保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制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尚未根治,违反法规制度”方面
5.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深入”问题
(14)针对“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仍有欠缺” 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现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二是党组书记每半年对下属单位“一把手”和中层处室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监督提醒。三是将监督下级“一把手”和中层处室负责人情况纳入个人“四述”报告必述内容。
(15)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强化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原则意识。
(16)针对“定期监督谈话提醒不够”问题。一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谈话提醒,开展经常性的全覆盖的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二是完善谈话、提醒记录档案。
(17)针对“廉政风险预警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重新梳理全局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提示档案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6.关于“违反财务法规制度”问题
(18)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问题。一是加强培训,强化审核复核;二是严格按规定设置账簿。
(19)针对“违反财务规则等规定,应计未计,应缴未缴资金数额较大” 问题。一是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规范资产管理流程。二是在2023年会计账、资产管理系统中补记固定资产账。三是经常督促还款,及时冲销挂账。四是加强日常管理。
7. 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20)针对“主动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主动挖掘问题线索;结合单位业务特点,从智慧监督平台等发现问题线索。
(21)针对“重要环节参与监督不够”问题。建立相关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制度;制作发放《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本》,按要求落实;持续强化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全方位、多角度的日常监督。
(22)针对“开展监督工作的方法单一”问题。丰富监督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教育;开展常规核查;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与驻在单位常态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机制。
(23)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执行有偏差”问题。整改措施:提高业务素养,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在办理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时,与机关纪委开展协同办案,以干代训。
8.关于“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存在不足”问题
(2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一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树牢纪律观念。二是严格考勤、请销假等制度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管理。
(25)针对“虚报数字提高结案率”问题。对2020、2021、2022年度执法案卷进行回查,对超出办案时限的案件责任人作出违纪处理,经查,不存在超出办案时限问题。
(26)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围绕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培训。二是组织开展执法队伍人员清理整顿。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四是选派年轻监察员到先进地市进行跟研跟产。五是以老带新执法。
(27)针对“对下级机关指导乏力”问题。一是出台《市人社局领导包联县(市、区)工作制度》。二是完成一轮基层督导检查。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关于“党组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问题
(28)针对“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扩大会和党组会界限。二是制定“三重一大”制度。三是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学习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征求意见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三是精准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0)针对“开拓进取精神有所弱化”问题。一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积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充分用好各类培训平台。
10.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低”问题
(31)针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一是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汇报。二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
(3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二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规范化管理。三是领导干部为分管单位、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每年至少讲党课一次。
(33)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是信息中心党支部组织换届选举。二是建立党支部后,注意保持人员实力。
(34)针对“忽视党组织阵地作用发挥”问题。一是改造局机关党员活动室。二是规范党务公开栏。
(35)针对“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问题。一是重新梳理确定党员个人党费缴费数额,杜绝出现“四舍五入”的情况。二是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收缴党费。三是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及时记录在册。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缺乏长效机制”方面
11.关于“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又有发生”问题
(36)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经常”问题。一是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党支部书记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活动。
(3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各党组织主体责任。
(38)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提升党务干部能力。二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三是围绕中心抓党建。四是抓好党建促业务。五是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纠正干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意识。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局移交问题线索、要结果信访件、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任务,坚持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以实际行动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2-5037486;邮政信箱: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901室(市人社局巡察整改办公室);电子邮箱:bdrsj@163.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