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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保定日报 发布时间:2023-04-01 16:11:36 阅读量:63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7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思考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二是修改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制定《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促进学习常态化,做到全面学、系统学。三是把理论学习与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在每月理论学习中加入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内容,做到及时学、跟进学,并坚持学以致用。

针对“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四个加快”等指示精神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四个加快”指示精神,围绕“一老一小”、集中供餐食品安全,召开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就食品安全进行会商研判,制定解决方案。印发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方案等系列文件,将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纳入月点评中,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调度”工作机制。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校外托管机构食堂专项整治。三是深化对接合作。与雄安新区共同拟定《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中检集团(北京)战略合作,引进检验检测项目;积极承接北京东城区疫情转运人员集中隔离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持续深化京津冀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推动47家农贸市场建立市场销售信息追溯系统,确保供应京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印发《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市场主体的培育、新设、保活。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市发改委、税务局等成员单位制定出台稳定经济运行“1+11+1”、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缴纳部分税费等政策措施。

针对“落实省委倪岳峰书记“五个走在前列”要求有短板”问题。整改措施:①关于数字化新动能提升问题:一是构建综合性数字化市场监管“指挥中心”。以大数据为支撑,以可视化GIS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依托,构建覆盖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指挥中心”(指挥方舱),实现市场监管系统指挥调度一体化、信息化、规范化。二是构建全功能市场监管“集成平台”。整合现有资源,构建质量基础信息化支撑平台、食品安全综合业务监管平台、药品安全监管集成应用平台。三是加强智慧监管,以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为抓手,推进数字赋能市场监管工作,优化升级“1+1+N”数字化监管方案,围绕市场监管全流程、全过程、全对象、全要素,重点打造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等多个数字化应用场景。在“三品一特”重点领域推进非现场监管,提高重点产品追根溯源、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推广应用监管通APP,切实提升数据赋能基层市场监管能力。②关于助力乡村振兴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严格落实《放心消费创建助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方案》,会同市直五部门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深度合作,开展产销对接;联合农行发放消费券;借助高碑店新发地百名经营大王带货能力,让保定明星产品走向全国;以北京双创中心为基地,为京雄石销售终端“量身定制”保定消费帮扶产品“套餐”。二是组织助企发展公益培训及“服务企业行”系列活动。针对企业发展困难与需求,适时开展“服务企业行”上门培训、集中培训,降低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风险,帮助企业诚信经营、高质量发展。三是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围绕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与头部网络交易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鼓励网络交易市场主体开放相关数据,持续开展“电商助企”活动,培育壮大我市电商平台。四是加快助力乡村振兴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智慧农业、现代化物流等生产服务市级地方标准,对县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型产业加强地方标准研制力度。立项《“保定苹果”生产技术规程》等26项市级地方标准。

针对“贯彻市委决策不扎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将学习贯彻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列为局党组会重要议题。二是制发《关于对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按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潜心思考,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制发《关于加强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通知》,把学习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传达学习列入每期党组会议题,做到及时学、跟进学、认真学,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推动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修订不严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党组议事规则》中增加巡视巡察和内部审计两项内容;二是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工作职责及领导班子情况,完善了3项内容;三是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针对“风险隐患意识树的不牢”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稳定方面的讲话精神和文件要求,自觉强化“风险意识”和“超前预防”治理理念。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集体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聚焦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党组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听取相关责任单位风险排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制定《保定市市场监管局风险隐患化解清单及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工作成效。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制发《关于党的二十大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维稳安保工作方案》,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掌控。三是印发《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的通知》《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扎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局党组会例行学习与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相结合,做到及时学、跟进学。二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相关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结合行风建设、作风纪律整顿、末端抓落实三个专项行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修订我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完善“三个责任清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认识“一岗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制定《党内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处室业务实际,在敏感期、节假日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局党组会定期听取各班子成员谈话情况并进行点评,杜绝谈话内容雷同现象。三是广泛听取社会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及时梳理谈心谈话反映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针对“班子法治意识不强,未起到表率作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三是建立局党组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纳入每期党组会议议题。

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严肃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实施规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三是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0798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保定市翠园街1125号;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bdscjg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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