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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保定日报 发布时间:2023-04-03 16:07:20 阅读量:1935

2022年5月12日至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保定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根据工作实际细化为30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关于加强学习型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二是超前谋划乡村振兴工作。起草了《关于打造保定乡村振兴新样板的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四名同志到市农业农村局学习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经验和方法,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实地调查研究。在山东潍坊、邯郸邱县、雄安新区现场调研基础上,完善我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思路,出台了《关于创建保定国家木本油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关于创建保定国家木本油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意见》。

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针对群众的自主申报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组织业务骨干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系统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培训。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完善部门间协调会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沟通机制,市局与县委、县政府加强沟通交流,督促项目和资金支出。三是强化督导调研。派出调研组对各县(市、区)现场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并对各县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做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完成防止返贫工作中心建设,配齐配强防返贫工作力量。五是强化风险管控。定期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评估,存在经营或资金风险的,及时终止协议并追缴项目本金和收益金,不能追回的,履行司法程序。六是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产权登记。现场开展调研指导,压紧责任落实,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工作进度。七是进一步落实市委重点工作。按时完成了望都良种繁育中心一期建设,加快推进示范种植区,开展了文冠果适种土地资源普查,推进木本油料产业研究院建设,引入央企合作,与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针对“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三清单四机制”,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联合保定新闻传媒中心开设了“喜迎二十大·脱贫感党恩”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新媒体平台宣传渠道,把微博、微信公众号打造为意识形态宣传主阵地。三是完善保密工作。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手册,进一步强化保密安全教育,提升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强化涉密文件管理,严格收发文登记和审批手续,加强保密排查,全体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对微信工作群登记备案并定期清理。

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制。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形势,查摆问题,明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是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好领导和监督职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按照2022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安排了领导干部讲党课。三是强化主动监督意识。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监督,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均向纪检组报告并征求意见。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谈话内容认真记录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制定防范性措施,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责任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驻市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问题清单》《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乡村振兴局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市局研究重大事项和日常工作的监督。二是落实廉政制度。督促市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制度和及调度会制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要求提拔任用(换岗)的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签署《廉洁从政承诺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强化人员配备。优化派驻机构人才队伍结构,健全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和交流机制,打通干部交流渠道,向上级申请配齐配强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加强学习教育培训。

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机构建设。成立机关党总支,按程序完成人员选举。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利用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剖析,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理论水平。

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2022年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每月一名局领导为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定授课计划,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组织生活,落实好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认真执行2022年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三是健全阵地建设。开辟党员活动专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党建工作制度上墙公示,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活动。

针对“上次巡察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完成后又有发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定《2022年度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推进学习型系统建设。二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账,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时召开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是推进学习型系统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学习型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95880;邮政信箱:恒祥北大街2号太行大厦3楼保定市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bdsfpb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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