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2 10:36:27 阅读量:235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9日至12月30日,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梳理出3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关于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不深不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市委会议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和重要责任,纳入市民宗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推动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明确学习要求。强调读原文、看原著、记笔记、谈体会,交流体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杜绝照抄照搬。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学习加研讨的形式,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2个半天。利用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开设民族宗教政策专题网班,专题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四是不断强化工作作风,将各类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等时机,开展了“四必谈”工作,同时利用干部任用交流契机,与新调整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行乒乓球比赛,积极报名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篮球比赛,组织参观传统文化书画展、观看红色爱国电影等,凝聚干部队伍整体合力。三是严格落实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建立完善了《市民宗局机关处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干部职工请销假及带薪休假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等,通过加强日常考评考核,增强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热情。四是完善《宗教团体派驻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对派驻宗教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络员职责,加强联络员与宗教团体的联系,加强对宗教团体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与政府工作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五是强化对宗教团体的政治引领。修订完善《全市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充实联席会议内容,除总结汇报部署工作外,利用重要会议精神、交流解经、研讨座谈、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丰富联席会议内容,充分发挥联席会作用。
针对“宣传思想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及微博动态信息,加大中央省市对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二是利用干部下沉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普法宣传、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加大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强化正面引导。三是领导干部包联包片到县,全体干部作为宣传员、讲解员、监督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完善“三包”工作制度,加强与县(市、区)联系,通过下县督导、电话联系等方式,进一步宣传政策,推进工作。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及“一岗双责”清单,结合各分管业务及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梳理确定各自廉政风险点。二是通过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三是制做了廉政承诺书,组织全体干部签字并报驻统战部纪检组备案。四是机关理论学习加强了党纪党规等廉政学习内容。
针对“综合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二是举一反三,要求被监督单位每次“三重一大”会议前均要通知纪检组并形成记录。三是充分发挥谈心谈话、信访主渠道作用,聚焦主责主业,拓展思路,积极捕捉问题线索。四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抓早抓小,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
针对“工作作风不实,专项资金监督不足”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计划,认真撰写调研报告。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主动深入基层,将调研工作与督导、检查、工作汇报会等相结合,收集调查资料。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结合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包联社区、包联村等地多为群众办实事。四是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公布市民宗局《“履职践诺”责任书》,积极采纳群众满意度测评收集的意见建议,制定了第一季度群众满意度测评整改方案并扎实推进整改方案,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等不良作风,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五是建立《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严格落实项目申报、审核、入库程序,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充分发挥项目库储备作用。强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坚持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常态化关注指导、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纠错整改。
针对“落实制度不到位,干部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工作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开展工作,重要会议及时编制会议纪要。二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范畴,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和格式。三是结合年度干部调整,及时开展了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增强干部多岗位工作阅历,提升综合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制发市民宗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等次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并严格执行。五是加强档案管理。人事材料及时归入干部档案,同时注重考察材料撰写质量,加强事迹支撑。重新制定出国审批表,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做好各项登记备案工作。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针对“上次巡察指出的局党组对宗教协会依法管理不够、对宗教领域宣传思想工作抓的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宗教团体负责人能力素质。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处室加强对宗教团体的财务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对宗教团体财务审计工作。三是制发了《全市宗教界深化“双创四进”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安排部署、开展活动、督导检查、总结推进四个阶段深入开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对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配置书籍”、“设置宣传栏”、“讲经解经”做出详细规定,量化标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88728;电子邮箱:f6638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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