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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5 18:00:46 阅读量:259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11月9日至12月30日,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12个问题梳理出25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落实。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特别是涉及金融方面的文件、会议等,迅速传达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论述辑印200册,做到人手一本,并印发全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作为案头必备学习书籍。邀请专家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全会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专题网课,制作展板、条幅、LED屏,开展学习辩论,撰写研讨文章,提升机关人员理论基础和金融素养。二是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和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出台支持经济发展措拖。研究印发了《保定市金融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修改完善了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激励评价办法,引导和支持市县两级增信机制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助力乡村振兴。截止4月底,我市新增存贷比71.92%,全省第3(全省新增存贷比67.02%)。三是深化提升“百行联千企”活动。扩大包联范围,目前包联企业已突破5600家。印发活动方案、金融产品和融资需求汇编等,调整充实“金融顾问库”,打造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精准融资对接模式。目前平台注册企业7576家,采集融资需求金额195.08亿元,成功对接金额90.26亿元。

针对“深化金融改革乏力,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推动缓慢”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金融改革研究探索。采取线上方式向沧州、邢台、青岛等省内外金融工作先进地区,咨询学习先进经验。积极与中金公司等驻京金融机构联系,邀请中关村天使投资联盟领导到我市开展资本培训。引导人保财险、燕赵财险、浙商证券等驻保保险和期货机构加大“保险+期货”模式的开展力度,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工作。督促和引导各银行机构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申报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我市列省评选市级单位第一名,争取到了4000万的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升普惠金融水平。三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各县召开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强化地方金融组织资金管理。通过月保送数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大数据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分析研判。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做好日常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营。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切实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质量。

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不到位,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隐患叠加”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监)管部门责任,推动金融风险和非法化解处置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方案》,针对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以提升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加强排查整治,发挥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牵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融风险排查活动,摸清底数,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挂账销号。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做到省市县三级贯通,运用好大数据分析对平台内监管企业的监测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要点等文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相应职责。二是深入对照检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深查问题不足,深入思想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做好督导检查。每月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督促做好相关笔记。组织开展了十九届六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上墙、体会交流等活动,深化学习成果交流。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工作安排,明确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局领导人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组织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观看警示宣传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重新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做到班子成员人人有手册。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涉金融事项政治监督,制定监督任务事项清单和走访调研金融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二是对新晋升任用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三是修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示意图》,找准单位廉政风险点。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等文件,健全防控机制。三是组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开展廉政谈话。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和廉政谈话规定,强化风险内控,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二是调配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充实财务岗位,做到专人专责。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和跟班实习,提升财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规范支出、报销等手续,确保全流程合规。

针对“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组建设。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强化“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的落实力度,突出党组对重点业务工作的领导,突出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的职能和定位。二是加强对金融工作的学习、研究。第一时间安排对国家和省市召开的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国务院金融委第51次专题会议、国家和省市两会精神、市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等的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落实。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组织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领导班子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针对“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已组织2轮机关业务培训、2期省干部网络培训。邀请律所进行行政执法授课,组织机关人员参加黄奇帆、司马南等专家来保演讲、授课。二是优化人员力量。巡察后,按照规定接收了1名会计专业人员、1名金融专业人员和1名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加强专业力量。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制定了档案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加强上班期间的工作秩序和8小时工作外的提醒督导。

针对“党组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担当作为不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党建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专题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压实党组领导、党总支统筹、党支部落实、党员尽责的抓党建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机关党总支扩大会,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党务工作者专职专责,扎实开好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三是加强日常督导。严格监督党支部手册记录、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督导党支部开展好每月“党日活动”,落实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等制度。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的核算、收缴、登记与上交工作。

针对“金融局党组对上次巡察反馈意见存在整改不到位情况”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领会和传达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精神,制定工作要点,调整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安排部署工作,筑牢思想基础防线。二是持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力度。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分析研判。指导属地加强监管检查,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质量。每季度对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持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党组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四是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召开党组会重新审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机关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88550;电子邮箱:bdsjrb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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