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7 15:45:35 阅读量:1257
2020年8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市残联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中共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实效,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逐项对照、逐项甄别,重点突破,重点攻坚,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对照“三个聚焦”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3类13项37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室和人员,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研究措施,严格落实整改时限要求,层层夯实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细化为37项内容,已彻底整改完成36项,基本完成1项。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学习不深不透”问题。一是增加讨论时间和次数,增加语音和视频类学习,开展谈体会谈收获,在以后的学习中,继续努力注重收集音视频类学习资料,丰富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二是严格制定残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员学习计划,强化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积极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结合学习与考察情况进行撰写,从而达到理论联系实际。三是科学进行学习安排,将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与市残联当前正在进行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与大访视活动结合起来,与《市残联2020目标任务清单》结合起来,将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帮助残疾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残疾人的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出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措施方法,及时抓好疫情防控,突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领导重视,成立专班,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残疾人脱贫工作,全年市残联党组专题研究残疾人扶贫工作5次。聚焦任务,制定下发残疾人脱贫工作方案,真正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残疾人扶贫,确保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深入基层,摸清底数、建立扶贫工作台账。对1695名未脱贫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并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与民政部门实现数据资源对接,不断推进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的落实。主动对接、建立京保协作残疾人扶贫项目库。主动协调北京市残联,争取北京市帮扶资金193.11万元,各区帮扶资金367.5万元,指导推动8个贫困县残联与北京市7个区残联签订残疾人就业培训、辅具适配、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等帮扶项目8个,签订的各项助残项目17项,全市受益残疾人达2132人,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742人,直接安置296名残疾人就业并实现稳定脱贫。防控疫情,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机构。联合保定广播电视台共同启动“倾情帮助残疾人 脱贫解困奔小康”精准助残扶贫行动。认真梳理,归纳出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落实两类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残疾人证应办尽办。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与民政数据比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应享尽享。截至2020年6月,全市所有贫困残疾人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规定完成时限,规范活动措施。多举措促进残疾人就业,主动对接劳务派遣和中介公司,推荐100多名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用人单位就业。2020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组织参与残疾人互联网视频招聘会活动,搭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对就业年龄段的2万余名残疾人进行就业需求调查活动。残疾人服务中心建立求职信息档案,积极向企业推荐残疾人就业,2020年新增残疾人就业588名。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履职尽责有欠缺,主动性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解放家庭”行动。在完成2020年省下达的托养任务基础上,对全市有托养需求的300名残疾人、正在精神病院托养的351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托养补贴。积极参与市外事办牵头的“黄土计划”,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学生在省残联资助的基础上争取每年2000元助学资金,解决部分贫困残疾学生后续学费仍然困难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证办理和换发进度,对办证进度迟缓、办证率低下的县(市、区)实施办证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办证进度,重点督导。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对有助听器需求的残疾人,助听器发放到手后,由助听器验配机构进行数据验配调试。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对残疾人就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下大力改革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模式,实现从过去单一集中上大课培训模式逐步向定单式,一对一,在岗提升,企业自训等方式转变。优化培训内容,突出实用性、前瞻性、科技含量、残疾人的适应性和实效性,由种养殖、手工培训逐步拓展到网上销售、岗前培训等。进一步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根据残疾人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培训周期短、补贴低的现实,经市残联党组研究,2020年在中央补贴培训500元/人的基础上,对所有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由市残联再增加500元/人,明显提升残疾人的培训效果和就业率。三是肢残协会在“肢残人节日”组织残疾人开展“关爱健康”体检活动;聋人协会组织所属残疾人开展了跳绳挑战赛活动;指导盲人协会主席参加省残联组织的做客直播间活动(视频资料),并在盲人节组织开展盲人健身活动。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本系统阶段性重点任务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应在2018年召开的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至今未召开”问题。积极做好召开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按照党组安排,适时向市委提交换届申请,待批复后,及时组织换届工作。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信访稳定工作预案;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和发生的信访事件,实施了信访稳定排查工作,进一步掌握信访风险点和重点人情况;落实重点风险点和信访重点人员领导包联制度。制定和出台《保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杜绝重大风险的发生。二是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视。在党课宣讲活动中,党组书记以《如何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的能力》为题,给市残联全体人员上党课。丰富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定《中共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养考核考察内容,纳入党内监督、党内问责。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意识形态系列公益广告,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2020年7月9日起集中开展一次“听意见、找问题、促就业、保民生大访视”活动。访视活动深入到残疾人家中去,了解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想法。二是对上级下发的需要落实的方案、通知都结合保定残联系统实际进行详细分解,重新制定,没有再出现照搬照抄,搞上下一般粗的现象。加强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的核对,符合保定实际,不照搬照抄外地方式方法,尤其是政策规定。三是不管是学习情况报告还是各类总结,都要求结合当时本年度工作实际进行撰写,做到求真务实,不求文采多好,只求把情况把事实说清楚目的。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惠残、助残政策掌握不准确,实施过程有偏差”问题。一是2020年市残联出台资助政策时,将2019年符合条件未进行资助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列入资助范围,与2020年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并进行资助。二是针对这一问题,市残联及时对各县(市、区)残联进行详细了解。要求各县(市、区)残联严格对申报受助人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让实惠真正落到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手中。2018年经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对动态更新系统中有需求的下肢缺肢者免费装配普及型假肢,同时组织相应的适应性训练。市残联对费用按标准进行补贴。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保定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等内容,深入了解银行账户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并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货币资金管理”中“银行账户管理”第5条“严格执行财政相关规定,严禁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的规定。二是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整改期间,组织学习《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内容,修改完善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增加“支出管理”中第10条“工会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保定市总工会转发《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购买服务、物资采购程序违反规定”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北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河北财政厅关于调整设区市、县及政府采购限额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等内容。二是组织各部、室(中心)研读《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三是批评教育相关项目责任人,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在购买服务、物资购买过程中扎实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该招标的严格按照招投标要求执行,不规避招标,让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整改期间,纪检组组织学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等内容,深入了解残联的宗旨、职能等相关业务知识。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期间,开展以“熟悉残联业务工作”为主题的调研谈话活动,重点调研了解市残联各部室职责权限、业务工作流程、“一岗双责”落实等情况。并针对每个部室的业务特点和主要职责,梳理残联权力运行特点、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二是纪检组与市残联协商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前告知制度,实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抽查制度,坚持每年抽选1-2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剖析式检查,让“三重一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留死角。2020年9月,纪检组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市残联年度预算资金存在大量节余的问题,对市残联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向市残联发出专项监察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三是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实施精准监督。着力在三个方面进行整改:抓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时段,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就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抓住重点人员。纪检组与市残联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组长进行大会提醒,重点是根据纪检组掌握的信访举报情况,点明苗头性的问题,从思想、管理、监督等层面进行分析,就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限期解决,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同时做好任前谈话,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强调履职尽责,规范言行;抓住重大事项、重要权力进行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跟踪,防范化解风险,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就康复器具的招标采购、残疾人保险采购事项、参加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等重大事项进行提醒和监督。四是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出击,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参加市纪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检举控告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按时市纪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四讲四比”活动,着力在实施精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除坚持用好举报电话、举报箱、网络举报平台之外,坚持从办案中发现和搜集新的问题线索、从审计反馈中梳理问题线索;实行问题线索定期分析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发现问题,寻找案源。同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党建工作薄弱,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一是党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区别于一般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其重要性,用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对市委党建工作会议不止停留在学习传达,也根据市委党建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二是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党总支对机关支部和服务中心支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及“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相关资料。三是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以建议代替批评,加强批评力度,确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程序,组织生活跟民主生活会同样力度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收缴党费。及时根据工资动态调整党费收缴基数,确保所有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凡属于“三重一大”和应该纳入党组会研究的,必须由党组会决定,不以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尤其是代表个人和班子意见的发言,体现决策过程,此问题至2019年以来没有再出现过,党组将持续重视该项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程序,落实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发言制度,坚决杜绝一人说了算的情况。在做会议记录时,所有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都要记原话,不能只记党组书记的话。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关于选人用人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抓住接下来几年大量干部退休的时机,向组织部申请进入年轻干部,重用年轻干部,优化干部年龄机构,把想干能干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推动残疾人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保定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下半年以来,没有出现类似问题,此问题已彻底整改完成。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四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保定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任免文书材料和干部档案,做到每名干部的每一次任免所有的程序、手续、材料都经过市委组织部的把关,确保干部档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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