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13 17:26:05 阅读量:993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1个具体问题,梳理细化为32个整改事项。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1个、基本完成1个。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发挥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不足。联系企业和商会不够积极主动”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商(协)会的联系沟通。召开市工商联十六届三次执委会,制定了《促进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持续推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商会、商会与政府之间加强交流互动。二是加强对商(协)会及会员企业的调研工作。4月11日,赴张家口商会、浙江商会、福建商会考察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解读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三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4月23日至26日,组织开展了全国工商联第八联系调研组来保调研活动,赴11个县(市、区)民营企业、部分商会考察座谈;5月8日,配合省第七督查组召开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相关行业代表性企业参加座谈,竭尽全力帮助民营企业“发声”。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职责欠佳”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方面,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在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中亮明工商联界别的身份,另一方面在召开的工商联执委会和商(协)会座谈会等各项活动中,积极倡导非公经济人士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责成机关相关处室征求收集并认真筛选非公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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