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28 16:06:01 阅读量:211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1年6月9日至7月25日,对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进行常规巡察。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11个问题梳理出29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27个,基本完成2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政治领悟力不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初步确定了未来学校发展目标。二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专业师范二级认证,依托提质培优项目建设,全力建设学前教育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三是理顺学科关系,合理规划专业发展,将早期教育专业调整到了学前教育系;扩大招生规模。四是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启动校内首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遴选,启动第二批校内基金课题申报工作;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使用办法》;科研工作数据库框架已经设计完成,基础库已经建好。

针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政治执行力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同容城、雄县、安新三县教育局分别签订协同培养协议,对容城县和雄县的85个小学、幼儿园选派定岗实习的学生,雄安成为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的教育实践基地。二是在第二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中,单独列出“服务雄安新区”专项;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开展的“雄安新区幼儿园教育现状与质量提升研究”已结题,目前正固化成果。三是持续加大对雄安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制定了雄安新区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四是大力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保定市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添砖加瓦。五是全力落实市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5项任务,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小学教育专业群各专业课程设置已经完成;河北省早期教育高水平实训基地已着手建设;成立保定市学前教育集团和保定市早期教育集团。

针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还有短板”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将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学校对党总支和党支部开展的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党总支、支部书记年终述职重点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建政治责任。二是《学校章程》修订稿已经起草完毕,将党的政治建设和贯彻落实“四个服务”要求纳入到章程。三是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安全稳定工作部,校党委会。四是成立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加大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招聘力度和校内调剂力度;按照上级要求保障了思政工作专项经费。五是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同时在第二课堂增加劳动教育;完善十大育人体系子方案并细化了目标责任。

针对“党委引领能力不强,领导力弱化”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出台《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办法》;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已经制定完成。二是积极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的土地和资金问题。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发言规则,书记(校长)“末位表态”;规范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建立党政联系会议专门记录本,并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书记(校长)签字制度。四是制定《2021年秋学期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培训计划》;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制定出台《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核心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机关业务能力培训,严格办公人员考勤制度。

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弱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校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办法》。二是出台《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互联网群组规范管理规定》。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对各部门网络通讯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新闻信息网上发布流程。四是强化党委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修订完善了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小组职责,完善《双控机制手册》,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稳定工作台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三级维稳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改善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保定幼专辅导员宿舍值班规定(试行)》,已分校区组织实施。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保定幼专党委“第一责任人”清单》《保定幼专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制定《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议制度》,召开2次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三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学校广播站《幼专清风》板块播发反腐倡廉广播稿14篇;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四是规范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撰写要求,将履行监督下级“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听取下级廉政汇报、进行廉政谈话等情况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针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及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并组织测试。二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秋季学期新生入学、高职扩招考试期间,组成监督检查组,对疫情防控、餐饮浪费、考场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中秋、国庆节期间向全校各级各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问题的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组织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处室进行自查自纠;向五个部门发放《提示卡》;通过微信群向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送节日期间廉政提醒。三是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依规依纪从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法,在多个重要事项中公开校纪委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对学校监督平台建设开展调研,制定建立监督平台方案。

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出差申请及差旅费报销流程,下发《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员补贴的标准》,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内审管理办法(暂行)》,制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有关规定》。三是进行财务人员内部调整,实行轮岗制,不定期对内部人员组织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针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审核把关机制。二是制定《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持续开展“亮身份、做承诺、当先锋、树形象”主题党日活动。

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干部储备人才信息库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二是制定《关于落实干部队伍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学校机关处室评比量化考核细则,认真执行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三是已起草《关于调整和选任中层干部的动议方案》,尽快配齐人事处、财务处岗位。四是严格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问题的暂行规定》《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规定》,对干部兼职报备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干部请(销)假等事项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五是修订完善《关于学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和及时填报等相关工作,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实不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落实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严格了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撤销、变更履行程序;在各基层党组织设立专职组织员。三是修订《党务工作者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党务工作者培训计划。四是严格按程序落实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督导工作,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统一指导、检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各党支部成立了党小组;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常态化培训;严格了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五是修订完善《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两入”;专门成立以思政教师为主的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党支部,进一步突出思政教师党员的专业引领作用。六是进一步完善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机制,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达到了100%全覆盖。七是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建立收缴、保管、领取台账,做到专人专柜专管,具体责任到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32324;邮政信箱:涿州市光明路303号;电子邮箱:bdyz4215@163.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