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冀中职业学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21 11:50:06 阅读量:104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6月8日至7月25,对冀中职业学院党委进行常规巡察。8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14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2个,基本完成2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创造性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下功夫不够”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实效。三是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督导检查。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

针对“持续推进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方向把握不精准”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委提高在高质量办学上的站位,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加强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多维督导和评价,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二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办学特色。优化专业结构,努力打造专业群。积极承接保定市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相关任务,探索与国有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三是加快构建高素质教师队伍。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政治素养建设。四是落实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要求。

针对“党委领导核心职能意识树立不牢”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规范请假制度,对会议召开提出更具体更明确要求,参会人员明确表态,认真执行末位表态,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扩大师生知情权。

针对“解决因‘校中校’引发的矛盾问题措施不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措施,解决因“校中校”引发的矛盾问题。二是妥善解决违规举债。三是彻底解决集体集资问题。

针对“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乏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委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推进会,对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及时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学院主要领导以身作则,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学生集体活动。三是在建设思政工作队伍上精准发力。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不折不扣落实规定。三是积极宣传,逐步解决正面宣传力度小的问题。发挥学院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针对“防范风险意识不强,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消除学生管理隐患。彻底解决了校外办学和学生校外住宿问题。二是堵住网络安全管理漏洞。学院出台了相关制度,充实了信息员管理队伍,对校园网络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压实防控责任,落实包联制度。

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集体决策事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高度重视学院纪委职能作用发挥。按照规范程序向纪委批办案件,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三是提高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满意度。依法依规处理巡察反馈指出的老师外出培训学习带家属问题、干部亲属违规入职问题。

针对“学院纪委‘探头’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力量,严肃执纪。二是不断健全纪检监察基础工作机制和制度。在学院显著地点设立公开专栏,在学院网站增设电子专栏进行公开,深化财务、政务公开。

针对“工程项目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院负责招投标人员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政策法规的精准把控。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就招投标法律法规做好业务指导。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廉政教育,杜绝损害学院利益的行为。四是完善学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关于违规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学院纪委深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给保定市纪委初核了结,不予立案。二是关于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问题,应缴未缴资金预算项目为房屋建筑物建设工程已启动,并完成招投标,争取资金尽快支付到位。三是关于对外债权未及时收回问题。现工程款的正式发票均已齐全,待有事业结余时,逐步将预付款转入支出。四是关于固定资产未分类登记问题。已附2018年固定资产登记平台明细账完善分类登记。五是关于随意调整资产和结余问题。现已将预付工程款的原始发票复印件附后,在凭证上注明了原始发票存放地,作为调账依据。

针对“党委班子提升自身建设能力水平低”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增进团结。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班子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力求全面完成考核各项任务,努力提升排名。

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逐步改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现状。二是推进学院中层岗位调整。已启动学院中层干部调整和选任工作,积极推进。三是解决干部日常监督不细不实问题。

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完善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三是规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开展程序。四是发挥党总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87700;邮政信箱:冀中职业学院邮箱;电子邮箱:jzbangongshi@163.com。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