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8 17:35:45 阅读量:134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1月8日,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巡察,2020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12个问题梳理出23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23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关于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流失修复治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水土保持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整改措施:市水利部门2018年以来为山区县争取到的水土保持资金中,实际使用率仅为11.56‰,剩余资金通过扶贫整合使用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按照省水利厅2021年落实水土保持资金、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要求,我局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县进行了督导。一是加强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县进行督导,严格落实资金用途要求。二是组织涞源、阜平、易县、曲阳、顺平5个县水利局一把局长签字做出承诺,确保2021年水土保持资金到位后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三是组织任务县开展前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针对“2018年、2019年没有对发现河湖保护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惩处”的问题。整改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加强对河湖的管理和保护,一是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河长和村级巡河员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二是要加强市、县两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和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深入开展河湖保护违法违规问题的打击和惩处力度,确保全市河湖保护和管理范围内不发生各类违法违规事件。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针对“没有对全市河道内基本农田占用河道情况进行过详细统计,底数不清”的问题。整改措施:对于这个问题,各县、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统计工作,对河道内基本农田问题情况认真核实,全市共核实河道基本农田24676.2586公顷。
针对“对非法采砂等案件打击查处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2019年4月15日曲阳大沙河采砂事件被央视曝光以来,我局多次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督导检查。现今列入全市河道采砂管控清单河道42条,明确河道采砂监管责任人1280人,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创新工作举措,整合市县及水库水行政执法力量,注重暗访夜查,加强对河道采砂的巡查管控。开展彻查河道非法采砂“零点行动”,采取夜间交叉互查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进行全面排查,河道非法采砂已经绝迹。安格庄水库管理处库区管理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破坏河道和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与市水利局监察支队联合当地易县公安、乡镇等部门加大巡察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顶格处罚一起。已整改完成。
针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指出的全市309眼地热井监管不到位问题,其中112眼因位于地下水禁采区等原因无法办理取水许可,存在非法取水现象。担当主体责任还不够强,管水治水职责发挥还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管水治水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办理取消许可,杜绝非法取水现象。
针对“王快、西大洋、安格庄水库从2010年以来,建设资金长期挂账,未转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整改措施:2010年以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由于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晚,造成灌区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全部完工,致使工程验收滞后。目前三大灌区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大部分已完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并移交运管单位试运行。待工程运行和建设资料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争取年底前完成整改。为我市农业灌溉、生态补水、提高地表水利用率发挥更大作用,为保定长期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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