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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8 17:35:31 阅读量:143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1月8日,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巡察,2020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8个问题梳理出19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19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没有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千年大计的高度认识专项工作”的问题。整改措施:1.组织召开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在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组织开展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生态文明思想专题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基础;3.组织召开委党组白洋淀流域生态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研究安排具体工作,确保承担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

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在推动党建工作与专项工作一体推进上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效果欠佳”的问题。整改措施:1.对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摸排,梳理廉政风险点120个,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2.3月16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对机关党委换届等党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3.制定全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安排,对党风廉政教育进行具体安排,明确内容,丰富形式,落实责任。

针对“工作成效与市委要求仍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措施:1.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将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部门,落实到各县(市、区),明确责任,建立台账,持续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经济运行工作专班的作用,继续巩固2020年疫情特殊困难时期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取得的宝贵经验,畅通各责任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组织专班调度会,及时对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分析情况、研判形势、查摆问题,积极寻求解决路径,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推进。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生产总值增速居全省第一位。2.组织开展“一创四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系统安排,通过开展政治机关、学习机关、活力机关、廉洁机关建设,全力在年度工作中争创模范机关,争取承担的各项工作进位争先。

针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措施:1.强化政策解读。已印发《关于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领域申报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可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领域、申报条件及相关程序等。2.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预审机制。根据各地项目建设计划,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中央资金投向的项目提前组织编报资金申请报告,夯实前期基础,提升申报成功率。3.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发改局,谋划储备涉及全市污水处理、河湖综合整治、垃圾处理、中水回用等白洋淀上游水污染治理项目41个报省纳入“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储备项目库。4.积极申报项目,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储备争取2021年中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资金支持。截止到7月底,共争取中央资金5710万元,获得资金支持数量在全省居前列。

针对“争取社会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加强与金保公司、国控集团等投融资平台的协调沟通,强化项目储备对接,同时深入研究投融资新趋势、新方式,用好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模式。目前,已将河北省产业基金子基金设立方案和第一批项目清单报省,将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产业、安国中医药产业申请省基金支持、设立子基金等初步方案报省政府待批。国控公司目前主体信用评级已达到AA+等级,2020年融资达到45亿元。

针对“项目落地缺乏有效监督措施”的问题。整改措施:1.开展处室职能“回头看”,进一步梳理优化处室职责,明确处室分工。2.结合“双千工程”,对项目落地进行考核,纳入县(市、区)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考核体系,对项目落地实行有效监督管理。3.印发《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督导的通知》,制定专项督导计划,对进展缓慢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督导。4.加强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日常管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平台及时对项目进度调度,每月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省发改委。徐水区城区瀑河生态治理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8日进场施工,累计完成投资7041万元,申请的中央资金4900万元已按工期进度拨付中央资金2540万元。

针对“项目监管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整改措施:强化项目一线监管,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查,深入一线跟进监督指导,实地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项目进展。高碑店市方官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已于2020年12月29日进场施工,累计完成投资12850万元。

针对“在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和渠道方面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与财政部门紧密沟通,加强对PPP、REITs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培训,深入研究政策,紧跟国内投融资新趋势、新方向,深入研究各种投融资工具及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取得有效突破,同时,组织县(市、区)开展投融资培训活动,提升各地政策业务水平,为全市投融资工作增添活力。积极争取将顺平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保定市金保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目前设立子基金15支。

针对“对专项工作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没有制定出台推进此项工作落地生根的保障性方案和规范性文件”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对推动专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二是制定白洋淀上游流域有关工作落实方案,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雄安新区和白洋淀水问题重要批示监督的落实方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做好白洋淀上游流域防洪排涝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方案》,对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针对“班子成员年龄偏大,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工作专业性、积极性与市委及全市人民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期盼有较大差距”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2月,经过市委对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优化调整,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现为51岁;二是积极向组织推荐具有干事创业激情、工作专业能力对口的年轻后备干部。今年以来,市委从我委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2名。

针对“负责专项工作的地区处配备力量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对处室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安排一名四级调研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充实人员力量,充分使用空余编制,通过四级联考、公开遴选等形式招录年轻干部,充实干部队伍。处室现有工作人员3名。

针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对涉及专项工作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力度不够、深入项目实施单位主动服务少,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在受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前,主动开展针对性的预先指导工作,同时结合专家评估论证等有效手段,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确保报告编制达到应有的深度;二是筹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配齐配强人员,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谋划水平,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速。

针对“2017年以来65个民生项目中,资金285亿元,项目立项未列入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问题。整改措施: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原则上通过党组会议集体听取项目情况汇报,集体研究的方式,实施集体决策。对于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有时限要求,来不及上会的,坚持项目审批分管主任审核,党组书记签发。对于一般项目,在审批后定期集中在党组会上汇报审批情况。

针对“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的问题。整改措施:通过观看教育片、会议培训、日常工作指导培训、组织案例剖析等方式,加强对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的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调动各单位纪检监察力量,弥补驻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上的不足。

针对“案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学习掌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办案审批流程,及时归档组卷,不断提升问题线索查办质量。目前已将2020年所办理的案卷全部归档组卷。

针对“对专项工作中涉及项目审批立项、可研等环节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整改措施:重新修订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对有关重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出台《保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多评合一评审模式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3个规范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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