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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2 13:17:59 阅读量:133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1月8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项巡察。2020年12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7个问题梳理出13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13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专项工作中部分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是各县(市、区), 市局负责监管和协调,针对项目建设进程中出现的资金不足、政策阻碍、项目质量等问题缺乏有效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保定市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明确全年造林绿化目标,分解任务并印发各县(市、区)。组织督促涞源、涞水、易县、曲阳、唐县五个规模化林场试点县政府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项目建设进度慢、标准低,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利用春季造林时节整改完善。

针对“高阳县、安国市一部分地热井没有办完关停手续”的问题。整改措施:2021年5月10—11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水利厅对保定市地热整改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对保定市的地热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肯定。2021年5月13日,保定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地热整改强力推动热源替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相关县(市、区)全面严格排查地热资源非法开采情况,坚决彻底整改,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快热源替代工作。目前安国市地热井已全部封闭取缔;高阳县除1眼地热井既有采矿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外,其他地热井已全部封闭取缔。安国、高阳县人民政府正在完善热源替代方案编制。

针对“解决项目占地的关键制约因素方法不多,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整改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2020年9月已暂停府河仙人桥湿地、兰沟洼湿地工程建设。我局于2020年11月27日向市白洋淀专班上报了两项工程延期请示,12月17日市政府向省白洋淀专班上报了两项工程延期请示。府河仙人桥湿地工程延期请示已得到省批复,原则同意暂停当前项目建设,待具备相关条件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推进工程建设。

针对“山水保定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达标率不高,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问题。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各县科学编制作业设计,按设计实施造林、组织验收、拨付资金。督促涞源、易县、曲阳、唐县、阜平五县利用今年春季造林时节补植补造,完成项目整改,组织山区各县学习科学造林方法,有力提高了苗木标准和栽植密度,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任务完成率。

针对“易县、涞水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防火视频覆盖率无相关证明资料;阜平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项目,未按时完成进度,防火视频覆盖率77%,未达到80%”的问题。整改措施:按照工作安排,我市各山区县(区)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易县、涞水县、阜平县一期项目均已按期建成并投用,二期项目均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进行线路调测。去年6月,省林草局委托省第三测绘院对项目监测覆盖率进行测算,易县、涞水县、阜平县分别为78%、67%、77%,后我们组织三县采取通过调整现有站点、更换高倍率摄像头、在适宜地点新建站点等措施,全力提高覆盖率,经省铁塔公司与省第三测绘院对接测算,上述三县监测覆盖率分别为80.48%、82.78%、80.24%,均达到80%以上的省定要求。2020年12月,市铁塔公司将省第三测绘院测算结果下发至各县(区)局,为各地补齐了视频监控覆盖率佐证材料。

针对“对省纪委交办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清单整改率低”的问题。整改措施:为推进清理规范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剩余未整改到位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多次赴相关县(市、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528个(含省纪委交办涉及的309个土地问题)、面积33035.74亩,其中:限期整改类问题1630个、面积12925.59亩,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整改类问题898个、面积20110.15亩,各县(市、区)、开发区上报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的51个待省厅审核,已超额完成省定阶段性整改任务目标。

针对“矿山综合治理还有将近三分之一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目前剩余任务主体工程和绿化均已完成,现正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终验的治理任务将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在推进中,我们深化“6+1”联动监督,积极向市人大、政府和纪委汇报,多措并举,通报、调度、督办、约谈等方式强化当地政府治理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每一个治理修复项目,解决问题,助推工作。同时,组织专家编制了《矿山修复技术指南》,采取“一矿一策”,逐矿明确恢复治理的任务目标、技术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再造,加快治理,打造修复治理示范工程。

针对“结合专项工作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的总体布局缺乏针对性,制定协调推进的目标措施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整改措施:我局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开展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暨“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工作,制订了实施规划引领专项行动、实施城乡风貌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公共服务上档升级专项行动、实施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民生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实施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审批服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综合执法深化提升专项行动、实施优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在内的“八大专项行动”,明确了具体任务目标,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工作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针对“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工作作风有所懈怠。维护群众利益、倾听群众诉求的务实作风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涉地、涉矿、涉林等问题和到市以上集体访苗头隐患开展不间断、拉网式的集中大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对至今没有解决到位的到市以上集体访、省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新发生的案件,进行集中交办,因人制宜、因案施策,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全力攻坚化解。三是切实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工作。对信访突出问题涉及的重点人员,严格落实责任,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所有重点人员不漏管、不失控,坚决稳定在基层,吸附在当地。四是切实抓好“两会”维稳工作。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保维稳工作,通过统筹部署、细化举措、扎实管控,截止“两会”结束,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未发生突出问题,总体稳定,较好的完成了市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针对“土地政策宣讲解读覆盖面还不够广泛,针对性还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培训方面,强素质提水平。利用春季空闲期开展法规知识学习,将防疫工作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采取自学、处室集中学、党小组组织学习为主,重点突出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执法测试题库、时事政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的专业知识、专业法规等学习内容,达到提高执法人员水平素质的目的,确保在省市测试中高得分高参与率。二是普法宣传工作。综合法规处牵头与局内相关部门一道开展涉法工作调研,拟定普法计划,研究每月普法工作,并对全年重大节日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和展望,谋先则昌,超前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每周、每月、半年、全年普法工作全覆盖。三是印发明白卡及服务指南工作。与市行政审批局共同印制涉及我局的办事明白卡和服务指南,在驻厅窗口、信访处、法规处、律师工作桌摆放,方便行政相对人咨询领取。正在编辑印刷20万字的《支持经济发展服务指南》一书,已在OA中阅览、落实。四是发布信息扩大影响力。充分利用省市政企服务平台,在网络上发布涉及我系统的工作信息、法律法规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现状实景等图文并茂的信息,共计60条;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土地执法、矿产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城市测绘、规划审批、用地办理、省市重点项目、城中村规划等信息内容近50条。

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的问题。整改措施:按计划组织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参加市直工委和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加强支部工作指导,通过日常督促、工作调度、点评等方式,提升支部班子议大事、保中心、促落实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汲取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增强党员模范带头意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大力表彰“两优一先”,进一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国土空间规划专题培训工作方案》,今年组织了两期自然资源执法培训会、一期自然保护地管理业务培训,拟于6月中下旬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上海同济大学组织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能力专题培训班。二是做好招聘计划申报,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局领导的意见,认真研究岗位需求,做好招聘专业的设置,经上级部门批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名。经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招录,我局所属分局、参公单位共计招录10人,正在进行考察阶段,把优秀人员招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三是严格按照市人社局继续教育要求,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四是认真研究市委关于年轻干部使用的精神,做好现有年轻人员的现状分析,拟制定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方案。

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的问题。整改措施:按照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机关纪委再次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对局机关处室《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了完善,形成了廉政风险点目录下发。二是机关纪委协调办公室对局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监督、靠前监督,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推进。三是机关纪委发挥专项督导作用,定期向党组报告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开展了四查四纠等专项检查,明确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及时纠偏;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按照职责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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