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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18 13:08:00 阅读量:235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9月8日至11月8日,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14个问题梳理出49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48个,基本完成1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每月根据市委和中院党组确定的学习重点、市直机关工委下发的理论学习计划,制定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包括自学内容、集体学习内容和研讨交流内容,呈报党组书记审批后,发班子成员执行。二是每两周开展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前,学习内容发各位院领导,明确领学领导、研讨交流重点,督促撰写书面发言提纲。会上,按领学学习内容、院领导交流发言和党组书记辅导点评的方式组织。会后,组织人事处撰写形成理论学习记录、纪要,各院领导撰写完善理论学习笔记。2021年度以来,共组织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下发3期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了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理论学习,均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实施,效果良好。

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将研讨交流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需内容,要求做到三个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学习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二是对与法院自身工作关系密切的文件,理论学习完毕,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确保上级要求在全市法院落实落地。近期组织重点理论学习均严格贯彻落实党组要求,效果良好。

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党委已督促9名相关党员重新检视问题,重新建立整改清单,并按要求签字。二是责成责任党支部严格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党员干警自我检视问题浮于表面、不够深入、内容一致等问题。

针对“研究审判体系建设和制定提升审判质效措施不够全面”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研究室负责此项任务,另设置了专门课题小组,实时关注研究司改重点问题,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制定《2021年保定中院司法改革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对18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目前改革研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建立每月审判执行质效讲评会制度,通报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月度质效情况,找准差距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并对排名靠后的法院,由主要负责人进行承诺发言。制定出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结合2020年度考核,开展全方位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全面与绩效奖金发放、表彰奖励挂钩,并计划在干部选拔使用中深度应用,有效激发了各级各类人员工作动力,促进了工作质效提升,此项工作受到省法院高度评价,经验在全省转发。同步加大“四类案件”监管,常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一律计入绩效考核档案,促进办案质量提升。2020年度保定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明显,审判质效位列全省第4,执行质效位列全省第8,审判执行综合质效位列全省第5,首次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是近年来保定法院最好成绩。

针对“务实谋远蓄力不足,缺乏长远规划。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法院和‘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相对迟缓,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提升审判综合质效欠佳;有的院领导着眼司法改革大局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的院庭长在法官独立办案和实施有效监督环节上衔接不紧;有的员额法官对司法改革深层次和规律性问题认识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20年11月30日正式入驻保定市市民服务中心,并于当日实现对外办公,望都县等法院同步进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高效、集约的诉讼服务,标志着保定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向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跨出了坚实一步。二是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着力打造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新格局,自2020年年初以来,保定中院开始了对诉讼服务大厅的升级改造,2021年1月4日,升级后的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初步构建起了“厅、网、线、院+中心”立体诉服体系。三是市法院积极践行《人民法院第五个改革纲要》关于“完善司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机制”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近半年来发布审判态势月报、要报、决策参考、深度分析报告10余篇,构建汇聚百万数据的“数助决策”成果矩阵,为审判执行护航,为司法为民助力,为廉洁司法预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成功打造“反映灵敏、研判精准、措施有力”的司法大数据“保定新模式”,经验做法获得最高法院、省法院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荣获最高院“数助决策”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四是针对员额法官对司法改革意义认识不深等问题,制定活动方案,分解任务指标,组织开展员额法官谈司改专项活动,通过保定审判或其他形式定期刊载体会文章,不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高质量发展。

针对“提升审判综合质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党组在案件质量评查、‘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员额法官考核等方面机制不健全,缺少抓手”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从制度层面,制定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目前2020年度考核完毕,正在针对暴露出来的不足,进行修订完善,计划于第一季度将修订后的考核办法,颁布施行。配套制定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庭长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关于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压实院庭长责任,促进该管的管到位、不该管的不越位。二是从技术层面,构建以审判流程系统为主线、以立案风险拦截系统为入口、以四类案件标识系统为依托、以庭审智能巡查系统为手段、以审判风险防控系统为支撑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将立案、审判、信访、考核等信息系统联通,实现了立案风险自动拦截、四类案件自动标识、案件流程自动核查、庭审实况自动巡查、联络过程自动记录、节点风险自动预警、虚假诉讼自动筛选、监管事项自动提醒、违规行为自动冻结、法官绩效自动关联,织牢了“数据铁笼”。三是从保障层面,加大人力保障,完成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和调整,中院基本实现“一审一书”标准;合理调配全市法院员额,按照以案定额的原则,加大员额向案件数量多、任务重的基层法院倾斜力度,目前正在调研中,计划结合2021年度法官入额工作调整到位。加大物力保障,为全体干警配备移动办公终端,在全国率先推行“智慧执行”平台,为执行干警配备移动执行办公终端,确保干警能够全时在线、随时办公。加大财力保障,全部实现案卷扫描、文书打印的购买服务,确保干警能够将主要精力聚焦办案。

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有欠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全体接访、处访干警开展了宗旨教育,逢中央、省、市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均开展信访工作部署,使全体干警认清信访稳定工作是政治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二是压实信访责任。各包联基层法院的中院领导负主体责任,落实“上提一级”要求,将重点案件逐个分解到人头,逐级明确各基层法院院长、各业务庭庭长的责任,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措施,加强了信访工作研究,形成接访、处访标准化作业流程,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三是开展化解稳控。将现场接访、12368平台、网络受理、舆情、来信、交办的信访案件录入全国法院申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建账。属正在审理程序中的案件,标识为“四类案件”;属投诉法官违法违纪的,交由纪检部门处理;属上级法院驳回诉求、依法终结的,交属地稳控;属不服两级法院生效裁判的,交审管部门进行案件评查。全院2020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形势持续向好,进京访较2019年下降54.9%,赴省访下降54.2%,到市访下降89.43%。

针对“缺少年度防范重大风险实施方案和演练内容”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涉国家安全、重大刑事案件等,提前研判,制定应对方案预案,并提前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报告,确保风险分析到位,预判到位,处置到位。针对疫情防控风险,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开展进入法院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和核酸检测等工作,防止疫情传染扩散;针对用火、用水、用电风险,开展了机关楼消防系统改造,配发呼吸面罩,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干警生命安全。

针对“本系统风险防控分析不足,对发生的涉法涉诉群体性信访事(案)件预判情况简单,预估风险和发现解决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措施:将风险防控纳入党组议事范围,每年集中分析研究一次,逢重大案件、重要时间节点随时分析研究,落实党组对重大风险的管控责任。针对缠访闹访风险,组织立案二庭制定处访标准化作业流程,并与法警支队共同开展应急处突演练,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针对“防范重大风险职责不清,没有将防范重大风险作为经常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的问题。整改措施:成立了风险防控专项研究小组,严格责任主体,党组为第一责任,明确研究室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牵头部门,梳理法院工作面临的风险种类和具体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定期组织演习演练,增强风险处置能力。

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开展教育引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积极在法院营造讲政治、顾大局的良好氛围。二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院庭长教育管理职责,所属人员发生违法违纪的,相应扣除主管领导的绩效得分,促进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研究制定《中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基层法院“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教育管理的规定》,确立会议、政治教育、述职述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专项约谈、谈心谈话、督查巡查7项基本制度,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部分基层法院党组对干警教育“宽、松、软”、对“一把手”监管机制缺失,部分领导干部“老好人”思想盛行,“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矛盾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突出问题,做法受到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针对“狠抓从严治警上还有差距。党组制定的从严治警制度集中针对某一时期、个别领域的突出问题,存在应急式、打补丁的弊端,缺少全局性、整体性谋划”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定法院教育整顿方案,3月5日,召开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并强力开展学习教育环节工作,计划到6月份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关于教育整顿安排部署,坚决做好“三个环节”“四项任务”。二是院党组加强了对从严治警工作的研究,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每月对干警思想动态分析1次,全面分析管党治党中的问题不足,明确下一步整改方面。三是每年初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局性、整体性谋划,列明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清单,并制作《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对相关工作全面记录,年底纳入考核范围。四是定期召开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 3月5日,保定中院召开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动员会,下发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针对“内部监督制度制定有缺陷。2018-2019年度没有将司法巡查和案件评查中确定有瑕疵的案件作为线索、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廉政监察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同步监督、实时监管”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在全省率先上线“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加强对法官负面行为管控,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相关做法受到省法院、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推广。二是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对有问题的案件进行追责问责。三是结合支部换届,对廉政监督员进行了调整,利用今年的教育整顿时机,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探头作用。

针对“监督手段和管理方式单一。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以警示教育为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防微杜渐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措施: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管理办法》,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打造了建设一个平台、明确一个场所、明示一个内容的“三个一”工程:建设一个平台,即在全国率先上线“12368”通讯平台,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线上接触时必须通过“12368”通讯平台,并全程进行录音或进行短信提醒,严禁使用其他私人号码进行联络,既保护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号码信息和个人隐私,免受无关人员电话骚扰,又约束工作人员文明接待、依法履职。明确一个场所,即明确了法院工作人员线下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会见时,必须安排在法院规定的诉讼服务中心、会客室等场所,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避免了工作人员与其他人不正当交往,又能通过安保系统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保护。明示一个内容,即明示审判回避内容,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办理的案件或分管部门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与自己是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必须向其他当事人明示,自行申请回避并向有关部门报备,有效屏蔽了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针对“调查研究中存在形式主义。座谈中有干部反映,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时,多是‘面’上了解,调研材料多由下级法院代笔”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员额法官专题调研司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紧扣法院建设重难点问题,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不少于2次,完成1-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调研必须亲身组织参与、报告必须亲自撰写。年终聘请专家进行考核评比,并集结成册,优秀作品向省法院、最高院及其他学术期刊媒体推荐发表。

针对“诠释为民情怀上有欠缺。部分党组成员不重视群众来访,缺乏换位思考意识,下力解决群众诉求方法不足,导致部分信访积案久拖不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处理规定,将各类信访问题全部纳入信访系统处理,逐一严格按照信访流程办理,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提高办理标准和办理质量。二是逐步消化信访积案,严防初信初访转化为重复信访。三是针对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反映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查找出当前法院队伍工作作风不扎实、官僚主义突出等方面的问题,确定强力整改两项难题:“立案难”问题,综合运用诉前调解、鉴定程序前置、案件分流等多种手段解决立案难题;“执行难”难题,依托智慧执行常态推进。

针对“服务群众作风不实。有群众反映,有的窗口部门干警口大气粗,态度粗暴,对待群众缺乏耐心。2019年,中院在市直64个窗口单位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倒数第五”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为彻底解决“立案难”,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立案便民举措十五条”,包括立案渠道多样化、立案监督透明化、诉服大厅人性化、一号通办便捷化、卷宗流转电子化、律师服务集成化、集约送达高效化、执行立案简便化、诉费办理智能化、分调裁审流程化、立案服务上门办、跨域立案全域办、网上保全快速办、道交案件集中办、市民中心办诉服,极大做到了便民利民。 3月10日,立案监督二维码在保定市两级法院全面上线,此为承诺“立案便民举措十五条”后具体落实行动之一,是为彻底解决“立案难”问题进行的有益探索,人民群众在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立案,发现有立案难问题的线索后,可直接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具体的投诉举报信息,中院专人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二是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2月底,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冬季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如期完成冬季集中执行任务,保障人民权益。三是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提供虚假诉讼证据行为专项活动,对2021年1月1日后发生的所有虚假诉讼及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整治,进一步打击和惩戒不诚信的滥诉行为,倡导社会诚信观念,不断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实现对虚假诉讼的源头治理。

针对“组织领导能力不足。党组在审批、报告、请示等事项上推动落实和解决相对迟缓,存在效率低、流传慢的情况”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立同志为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专题党课,传授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了领导能力提升。二是中院各部门制定完善工作事项标准化作业流程,对工作计划、实施、完成各环节进行细致规定,形成完整的工作落实闭环,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加强重点事项督办,建立各类事项督办标准化作业流程,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由党组秘书制定钉钉任务,办公室实施常态督办,不能按时完成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由督察室追责问责。四是加快重点事项办理速度,采取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专项工作办理情况汇报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工作进度。五是推进重点工作开局起步,3月3日,保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暨党史学习教育、“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2020年度工作,深刻指出了制约建设发展的短板不足,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了2021年度工作。3月8日,保定中院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大会,围绕个人年度履职履责、廉洁从政、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明晰方向。

针对“锐意进取精神不强。有的党组成员在处理疑难问题时有畏难情绪和等、靠、拖行为,自我要求放松,协同配合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教育等时机,常态开展事业心、责任感教育,提升院领导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进取精神不足的问题,并听取其他人员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对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的重点工作列入钉钉督办清单,实行交办督办、挂图作战,完成一项、销账一项,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拖行为。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近三年来,党组会研究业务相关事项较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指导”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将党建工作列入了党组会议事范围,规定每半年必须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听取机关党委专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难点工作。二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今后重点工作布置开展中,明确同步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做到重点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决克服“两张皮”问题。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工作检查力度,明确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提升全院党建工作的规范化。

针对“未按分工落实党建责任制。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党支部讲党课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中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双重组织生活是每名院领导干部责任,重申必须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机关党委记录在案。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参加基层组织生活1次。

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部分支部活动开展不经常,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欠缺,存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抢时间、争人员”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各支部结合换届,遴选能力素质突出的人员充实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队伍。二是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纪实和党员纪实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程序,逐步实现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有迹可循、党员纪实档案有案可查,确保党内生活优良传统回归常态。三是计划开展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程序规范观摩活动,提升标准化作业能力。四是对2020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指导,从准备、实施、会后材料整理各环节规范,确保正规有序。

针对“党员教育开展缺少针对性。落实部署上下一般粗,教育方式仅局限于传达学习,运用‘微课堂’、‘情景课堂’等新型教育手段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2021年度制定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充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针对性较强,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效果较好。二是每月制定支部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下发学习重点,不定期组织检查。三是重新制作了党员理论学习笔记本,对学习内容、心得体会等进行了规范,并增加了监督检查的记录事项,便于党员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党员教育情况全部计入干警绩效考核成绩,2020年度首次实施后,效果较好,促进了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2021年度正在结合绩效考核办法修订,逐步完善。

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强。支部搭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平台少,组织党员深入基层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不经常”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各支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双报到”活动,与社区下设的党支部进行了对接,并按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攻坚活动,积极参加社区党支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二是2020年度开展党员送法进社区活动2次,抽调各业务庭的优秀法官为人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三是2020年12月4日,中院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组织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干警进行向宪法宣誓和宪法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开展重大任务系列活动,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立担任审判长,带头审理刘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跟进,办理大案要案,示范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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