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16 13:03:45 阅读量:100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8日至11月8日,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9个问题梳理出18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18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严格全面”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分析在抓理论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二是强化学习时效性和针对性,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指导性文件及时组织学习领会,以上率下,营造积极学习氛围。三是每月发布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指导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四是通过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汇总市直单位学习情况、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人员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针对“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3月1日,制定出台了《市直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试行)》,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二是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指导市直单位着眼新形势,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引导市直部门紧扣部门职责任务,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党建要求和党员需求、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的结合点,努力破解“两张皮”问题。四是扎实开展市直机关“双报到”工作。引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城市党建、疫情防控、社区服务、创城等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五是持续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中当先锋、作表率、走在前”主题行动,引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保定形象”理念,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利用新媒体发挥舆论阵地引领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实施细则》和市《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部署,对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目标,提高可操作性。二是及时更新《保定机关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内容,提质增量。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督促党员干部开展日常学习。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传导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2月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对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季度明确任务目标,提高可操作性,指导全年工作开展,确保较好完成年度目标。
针对“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工作流于形式,调研成果没有具体落实到指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调研工作的时效性和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指导性。二是充实调研内容、丰富调研途径和方法,围绕“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开展主题调研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中的助推作用。
针对“领导班子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新要求新部署,起草并印发《工委2021年工作要点》,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重要工作任务一把手亲自调度。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清单,每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月底梳理汇总进展情况,及时督促落实。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拓展创新思路。四是强化中心意识,紧紧围绕市委“11258”工作部署,以建设模范机关为抓手,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丰富迎庆建党100周年活动载体,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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