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2 13:17:16 阅读量:178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0年9月8日至11月12日,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以及主城区路网建设专项巡察。2020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2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21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组织协调不力,路网建设进度缓慢。局党组在组织实施城市路网项目建设中,统筹道路路面建设、管线铺设、拆迁占地等方面能力不足,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施工管理。修订完善了《局施工管理办法》,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科学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制定了《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和《任务分解表》,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加大人力、材料、机械投入和违约处罚力度。2021年3月5日,局集中召开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工作重点、纪律要求等。二是强化全面统筹。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道路建设,统筹地上道路与地下管线以及附属设施建设,本着能建则建的原则,督促产权单位同步实施供电、热力、通信、供水、污水等管网建设,避免道路二次开挖。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地下管线协调调度会,明确了相关工作及要求。三是强化征拆协调。加大与辖区政府的调度力度,建立顺畅良好的沟通机制,督促其按时完成征地拆迁。
针对“人民情怀不深,服务民生还有差距。2020年1-10月份,该局接收反映道路积水、污水外溢问题达4300余件”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为解决群众反映积水、污水外溢强烈问题,在积极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的同时,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缓解溢水现象,最大限度保障通行安全。对责内的污水外溢立即处置,并与属地建立了工作交办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排水公司将继续加大市政排水设施巡视力度,时刻关注溢水情况,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区排水环境。二是为解决道路积水问题,实施主城区排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主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并已完工,下步将继续通过立项目抓重点,有效解决“城中海”现象。三是为解决污水外溢问题,采取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方式,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新建10万吨/日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2021年底完成主体。谋划建设仙人桥再生水厂项目(一期15万吨/日)。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运行后,主城区污水管道水位将下降,公园时代北门口、军校广场等区域污水外溢问题将得到解决,东三环复兴路北污水泵站、高铁片区东风路南污水泵站将可以投入运行。四是为解决雨水管道配套泵站建设不完善问题,谋划建设永华大街、长城大街、东二环黄花沟等路段配套雨水泵站,纳入十四五规划启动实施。
针对“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管建一体,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工程项目前期准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等各环节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问题。整改措施:找准风险点,制定完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管办分离”原则进行调整,将“为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服务”职责划转至新成立的市政规划处;项目中心负责项目的进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竣工验收、移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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