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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8 17:35:38 阅读量:104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1月8日,对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巡察,2020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9个问题梳理出34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34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措施: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双周学习培训制度,及时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有关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白洋淀上游生态治理对雄安新区重大意义的认识,提升贯彻落实能力。

针对“党的全面领导和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对《落实白洋淀上游流域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方案》进行细化。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加强对县级审批局督导检查,提升白洋淀上游流域重点项目审批办理质量。党组会专题研究涉水企业入园进区工作,落实责任处(室),并在全系统推进对园区外涉水企业的立项、环评、节水等审批管控,严把审批关。

针对“纳入主责主业和创新开展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保定市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衔接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监管部门做好审管衔接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机制,细化完善“领办代办”工作细则,推行无偿领办代办服务,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整治‘四风问题’的决心力度需要持续加强”的问题。整改措施:开展服务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暨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和“三强化三提升”行动,注重能力提升,注重创新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和文件落实工作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贯彻‘人民至上’的实际举措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贯彻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坚持为民服务情怀,提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依托“市民之声”留言亭、政务服务“好差评”、河北政务服务网等渠道,通过咨询投诉电话、留言薄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目前,共收集解决民生事项35项,让群众看到服务质量的提升,得到实惠。

针对“廉洁‘从政用权’的廉政风险仍需高度关注”的问题。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关于建立行政审批负面行为管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一窗综合收件受理”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试行)》《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人员差异化薪酬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监控、处置机制,查找权力运行监控廉政风险点。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行交易全过程“无纸化”“开标不见面”,完善招投标监管渠道,减少了人为干预,减低交易成本,提升招投标便利度。

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完善《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会议议事规则》,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长碰头会议事规则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坚持落实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逐一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

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定期开会调度,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支部会议,组织、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工作,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将所承担的重点任务列入学习内容,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时,扩大到党支部书记进行理论学习,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抽查,督促学习任务落地落实。

针对“监督执纪工作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制定“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定、督、评、追”四责模式,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机制的落地落实,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格管好自己和家人、身边工作人员。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集中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和派驻监督重要论述进行学习。以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驻厅单位负责人签订承诺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方式对服务大厅各窗口、各处室进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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