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1 13:15:05 阅读量:107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9月8日至11月8日,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11个问题梳理出18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16个,基本完成2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党员学习内容、方式,要求每周五下午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组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要有领学、交流发言环节,每年集中学习的次数不得少于6次12天,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二是创新学习形式。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统一。三是明确学习内容。将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领域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河北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保定市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都进行了专题学习。四是将省、市委关于医保工作的要求、指示批示精神作为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重点学习内容。五是坚决杜绝以党组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现象。六是党组切实履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体责任。七是做好交流发言材料、会议记录的整理、存档工作。
针对“内控机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研究制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强化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按照我局“三定方案”要求,捋顺处室职责。四是制定《重点工作月考核、季点评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保定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总表》《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依据分表》,进一步捋顺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权利与责任。
针对“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的不牢”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月点评、季考核工作方案》,将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二是今年以来,党组会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工作6次。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以党建为抓手同步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四是向上级部门申请由机关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成立机关纪委、设立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五是认真贯彻《保定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系统行风工作会议,会上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不全面不坚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驻卫健委派驻纪检组进一步理清职责,聚焦主业,进一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二是今年以来列席党组会3次,参加大型医保系统内会议7次。
针对“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规范化管理。二是修改完善《中共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是 2021年已召开6次党组会,并及时下发会议纪要。四是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的意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六是根据新增设的2个机关处室、1个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早日划转、任命到位。七是上报市委组织部《年轻干部配备计划》预计2021年底配备1名85后正科级干部。八是严格按照上级轮岗制度进行干部职工轮岗管理。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汇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认真履行党建“一岗双责”要求。二是机关党总支每半年结合党建工作实际,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制定我局《党员活动方案》。五是结合学党史教育,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在局机关五楼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健身活动器材。31.按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重大人员调整上党组会研究。三是对干部任免资料进行系统梳理,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四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实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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