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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3 11:12:45 阅读量:1121

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保定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细化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落实。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3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养老服务长期发展研究不够,破解养老难问题没有实质性举措,养老服务质量不高”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完成了《保定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课题研究报告》,编制《保定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二是加强设施建设。持续实施“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2020年全市新改扩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家,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12家,改造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5家。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积极培育星级养老机构,全市星级养老院达到80家,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社会组织机构党的建设指导不够,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投入不足,社会组织党建‘两个全覆盖’仍存在空白点”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入章”、发展党员等工作,举办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期,培树党建示范点4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工作。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保障力量。积极协调组织、财政部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立足自身挖潜,根据工作需要科学统筹现有人员使用,加大向党建工作倾斜,有效缓解人员不足问题。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通过设立联合或独立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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