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27 09:17:59 阅读量:1095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民宗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针对反馈意见,民宗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讨论,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下发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民宗局党组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定期研究和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全程跟进督导,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整改落实中,民宗局党组注重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构建起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和阶段性进展。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的学习不够扎实和深入,学习效果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作为政治任务和重要责任,坚持领导示范带动,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印发《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汇编》,推动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局理论中心组先后组织3次学习,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及时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扣整改任务重点,明确阶段性学习主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通过机关讲堂、三会一课、举办专题培训、干部网班、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拓宽学习渠道,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交流,加强学习指导和督促检查,提升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缺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清单》,做到“四纳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发展民族经济,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领导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融会贯通,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四是局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要求分别向上级部门上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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