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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3 11:11:55 阅读量:1549

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的问题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整改动员会、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方式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工作实时跟进督导检查。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9项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上轮巡察发现的党建工作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明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一是完善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强化并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支部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五是指导机层支部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配强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并培训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及党务干部,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六是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三个活动,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七是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新路子,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

针对“机构改革执行不彻底,按‘三定方案’履行职责不严格。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由市住建局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但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市住建局仍然行使行政处罚权,违背了职权法定的原则”问题,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市住建局所属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已停止行使行政处罚权。根据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规定,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针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巡察中发现,市住建局直管的个别国有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公务用车改革,且公车的使用管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问题。该国有企业联系市车改办,已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已登记公车的“三化”工作,按规定纳入省公车管理系统,并规范了公司公车的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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