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3 11:10:36 阅读量:1413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对具体问题逐一落实、逐项销号。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不断提高抓大事议大事能力。制定出台《中共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习时间、内容和要求。完善抓大事、议大事能力工作机制,明确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列出局党组重大工作事项清单,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措施、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跟踪督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总结、督促、反馈,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件一件要结果。二是更好发挥党组成员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战略,提高党组成员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党组成员理论宣讲工作,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一次理论宣讲。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新印发《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党组织建设百分制考核内容及标准》等文件,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等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要求,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二是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督促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把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和党员整体素质。三是健全培养用人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用事宜的通知》,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较好地消除了选人用人方面问题隐患,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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