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1-10 10:25:42 阅读量:1764

 根据市委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组建5个常规巡察组,对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积金中心、保定开放大学等10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常规巡察自公告之日开始,时间1个半月左右;专项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上届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履职尽责情况。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督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常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专项巡察组采取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方式,值班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与省委专项巡视组一致。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