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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全部进驻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8 10:02:25 阅读量:87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11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本轮巡察,在对市委统战部等15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对承担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职能以及承担主城区路网建设职能的9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为突出“专”的特点,专项巡察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确保巡深巡透巡真巡实。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组长做了动员讲话,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代表领导小组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常规巡察各巡察组还于会前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见面沟通,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


巡察组组长指出,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本轮巡察,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影响本单位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按照中央和省委最新要求,本轮巡察,结合单位性质特点,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常规巡察组要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专项巡察组,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相关政策和任务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


巡察组组长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本轮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扭住不放,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强调,市委巡察组受市委委派,肩负市委的权威和信任,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被巡察党组织要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从协调配合、整改落实、纪律与监督等方面支持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另外,本轮巡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还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联防联控,确保巡察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据悉,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值班电话、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及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或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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