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保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23 10:24:50 阅读量:178

保定日报讯(通讯员赵璐)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8月21日至22日,市委5个常规巡察组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科协、市侨联、市红十字会10个单位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反馈会议。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4月下旬至6月下旬,我市开展了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本轮巡察中,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斗争精神和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现象看本质、从问题看责任,重点监督检查“三个聚焦”和上届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各单位落地落实。各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本轮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在履行职能责任、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等方面积极作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但对照“三个聚焦”要求,仍存在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有差距,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做的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劲头不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同时部分单位对上届巡察监督及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落实措施不到位。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分阶段拿出时间表、施工图,常态化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巡察反馈中还传达了本轮市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把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新要求作为支撑点,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与重点。要把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作为出发点,持续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把巡察工作规范化联系点建设作为切入点,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要把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着力点,以整改实效彰显巡视巡察利剑威力。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全盘认领、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反馈问题,强力推进责任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对号入座,按照“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跟踪督办,建立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所有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